『打止』明朝最野蛮的制度,为什么推行到灭亡才打止|文史宴( 二 )


 『打止』明朝最野蛮的制度,为什么推行到灭亡才打止|文史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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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起明朝最大廷杖的嘉靖帝但凡事皆有例外。天启四年,主管皇陵施工经费的屯田司郎中万燝因“陵寝工费用甚紧,权珰造意故迟”,上疏指斥魏忠贤自造“坟墓碑石仿佛陵寝,祠宇佛堂璇题耀目”,而皇陵铜料匮乏,只给予堆积朽烂之破废铜器事,却被罪以“借事渎扰”,廷杖一百。“旨下,随有内侍数十辈蜂拥燝寓,将燝捽发牵衣而去,自寓至午门三四里,一路拳踢棍殴,至午门已气息奄奄矣,至行杖,又痛加捶楚,杖毕舁归寓,殴毒并作”,遂死。(《三朝野记》卷二)可见只要与内官结了梁子,未杖之先,也可以法外执法。 在廷杖令下后,大臣体面已荡然无存矣。窃以为姜埰、熊开元之所以在崇祯屡次严令“必死“之下,而终得以不死(熊在明亡后出家当了和尚),完全是锦衣掌卫骆养性曲意保护的缘故。皇帝未必会知道这些小鬼祟的门道。还另有一事可证:隆庆皇帝恼怒给事中石星的谏言,要打他的板子,还偷偷跑到五凤楼上看行刑情况。部郎穆文熙生怕打死了石星,先对锦衣掌卫(称‘緹帅’)晓以大义,然后用身体遮住石星,一面和太监对骂,一面挡住板子,居然把石星扶掖出来。(《明汇典》)可见锦衣卫緹帅是实际上掌握廷杖生死大权的人。推论开去,同受廷杖的一大批人中,有死,有不死,除了个人体质的差别之外,也与他们与“牛头”“马面”的关系,以及“牛头”、“马面”的人品有关。如名士屠隆罹罪,曾被锦衣卫掌卫刘守有所救,终生感激。《万历野获编》卷二十一《禁卫》“陆刘二缇帅”条载:“今上江陵(张居正)在事,以同乡麻城刘太傅守有领锦衣,寄以心膂。适台臣傅应祯、劉台等以劾江陵逮問,赖刘调护得全。夺情事起,五君子先後抗疏,拜杖阙下,亦赖其加意省视,且预戒行杖者,得不捶楚。刘後以厂璫张鲸株累罢归,而子孙贵盛不绝。”《明史·刑法志》亦载:劉守有“士大夫與往还,狱急時,颇赖其力。守有子承禧及吴孟明其著也。”按刘家本为士大夫出身的勋贵,所以形成了家族传统。 『打止』明朝最野蛮的制度,为什么推行到灭亡才打止|文史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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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屁股挑战板子2打屁股颇有“中国特色”。我们知道,中国父母惩罚孩子时,最爱选择的部位就是屁股,以其虽然疼痛,但臀肉丰厚,不至伤筋动骨故也。长大后遇上“官民如父子”,官府处罚,也动不动就掷签打板子。自己当了官,则比对“君臣如父子”,皇上也选择了打屁股的方法。人活一辈子,屁股担负着最大的惩罚。其中的重要区别,在於廷杖后“伤筋动骨”是最轻的,可见君臣毕竟不是父子。有人曾说,国家和个人就象母子,当娘的错打了几下,儿子不应生怨气。可“国家”当了娘,这板子是又重又狠,作“儿子”的往往连颂恩的话都来不及说,就呜呼哀哉了。清人批评廷杖时说:“刑制有创之自明而为前代所未有者,廷杖与东西两厂、锦衣卫、镇抚司狱已。是二者杀人至惨而不丽於法,举朝野之命一听於武夫、宦竖之手,可叹也!”“明史廷杖,惟以一时之忤付诸阉竖,俾得假威肆毒。自王振、刘瑾用事后,中更数大狱,所设东西厂、镇抚司、锦衣卫,罗织惨酷为尤甚。”“以见明之刑政失当,阍寺擅权,其底於灭亡,宜也。”(《日下旧闻考》)所以清廷彻底取消了明代的有关机构和廷杖,驾驭臣下也改了辙,用文字狱、大批判和悔过书了。我以为,清人这段议论略嫌皮毛,并未触及以廷杖这种特殊形式表现出来的明代政治生活的要害和真谛。宋代有笑话述金兵之残杀无辜,说“你有狼牙棒,我有天灵盖。”明代士大夫要想抗争皇权,争取政治上的主导地位,也只有一法:“你有大板子,我有硬屁股”。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权构成,大率是皇权和文官政府的组合。所以说“大率”,是把军阀割据或战乱时代的“军管”现象剔除在外了。从儒家的政治理念看,主要由士大夫阶层组成的文官政府,应该为政权的中心,无论是孟子“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还是通过荐举、科举产生的文官政府的实际运作,都是如此。君权是国家的代表,“君权神授”的观念,保证了君权的神圣性和连续性。但孔子对三皇“公天下”黄金时代极为推崇,本意也是要把上三代以后的“家天下”局面,“复古”到“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儒家总体理想是希望促进和完成这个过渡。后世儒生构筑的社会政治框架中,一方面以“天人感应”,“天象示警”等手段来警诫、约束“代天巡狩”之“天子”至高无上的皇权,另一方面是强调建言、纳谏的“君明臣贤”理念,在实际运作中规劝、引导君上的政治行为。被称为“盛世”的几个儒家理想时代,包括周初政治、西汉“文、景之治”和唐代“贞观、开元之治”,都带有君权和文官政府融洽无间的共同特点。如果说相权是文官政府的集中代表,那么言官制度则是儒家舆论监督的主要方式。明代立国,朱元璋惩於元代权相擅政,与皇室矛盾不断的前车之鉴,在“胡(惟庸)、蓝(玉)”之狱后不再设置宰相,扩大了君权。作为君权的辅佐,又以家奴组成的内监(司礼监秉笔)作为亲信秘书班子,贵戚子弟锦衣卫作为情报和执法班子,直接贯彻皇帝的意图,这就和文官政府的传统功能形成显明的矛盾。这种制度上的紧张和冲突,不断地在政治运作中反映出来,解决的方法只有两途:一途是合作,文官政府的代表——内阁首辅与内监、锦衣卫联手,就象张居正和冯保、陆炳那样;一途是对抗,就象天启朝以东林党人为代表的文官士夫,与魏忠贤、许显纯那样。这就使内监和锦衣卫实际上构成了明代政治势力隐性的第三方。在这个奇妙的三角关系中,监、卫就象三国时期的东吴,成为平衡政局举足轻重的力量。他们既可以包围皇帝,打击文官政府,也可以联络文官,引导规劝皇帝,当然也可以见风使舵,顺其自然。廷杖和内监代笔、厂卫诏狱本来就是完整的“配套措施”,专为解决皇权和文官制度上的矛盾而设,也成为这个三角的焦点。廷杖执行的实际效果操纵在监、卫手里。由於秉笔太监有“批红”,直接传递皇帝意图之权,尤其是正德、天启这样不爱读书,只喜欢巡幸或作木匠活的皇帝。他们就能进而把持廷杖的全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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