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摩托车撞上路口违停的三轮车 骑手受重伤三轮车主被判刑

辽宁瓦房店的摩托车骑手张某无证骑摩托车行驶到一处路口时,撞上了同样无证驾驶、违章停放在路口处卖菜的一辆三轮车。张某在事故中受了重伤。2020年3月,违停三轮车车主被法院判处缓刑。
去年6月26日傍晚,瓦房店人张某骑着一辆没有号牌的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至盖亮线一处路口。此时,当地人王东(化名)把一辆同样没有号牌的机动三轮车停在路口处卖菜,张某骑车直接撞了上去,当场导致重伤。
 『三轮车』摩托车撞上路口违停的三轮车 骑手受重伤三轮车主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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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交警查明,张某和王东两人都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经司法鉴定,张某伤后脑积水,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王东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三轮汽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时,从事非交通活动,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和过错,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和过错,负事故次要责任。
【 『三轮车』摩托车撞上路口违停的三轮车 骑手受重伤三轮车主被判刑】王东赔偿了被害人张某人民币8万元,并取得谅解。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王东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未经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交通肇事罪。近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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