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迁」泰州医药高新区:拆迁难,缘何不再难?

“泰州医药高新区的拆迁工作 , 曾经一度是腐败“重灾区” 。 一直到2019年前三季度 , 拆迁类诉讼、信访每季度至少57件 。 ”
拆迁 , 社会治理的难点和痛点 。 以往 , 一提到拆迁 , 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信访局局长张玉成就会抓耳挠腮 , 甚至感到“头疼” , 如今 , 他的烦恼少了不少 。 “从2019年第四季度到今年2月 , 此类信访直线下降到8件 , 拆迁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
发生这样变化的 , 要从一份检察建议书说起 。
2009年 , 高新区东部一期房屋拆迁项目开工 , 负责的精诚公司委托苏辰公司进行评估 。
某商行就在拆迁范围之内 。 商行是国企改制下来的贸易公司 , 土地性质属于国有 , 2404㎡的土地 , 评估下来补偿只有1660726元 , 远低于公司预期 。 苏辰公司(化名)评估人员杜经理则暗示 , 可以“帮点小忙” 。 他通过人为提高补偿标准、虚报各项奖励和补贴等方法 , 将评估价格一涨再涨 , 最终竟按照集体土地性质标准 , 变成了8999800元 , 翻了五倍!负责拆迁的精诚公司(化名)把巨额补偿款一拿到手 , 商行负责人老高立刻为负责评估的苏辰公司杜经理送上1.5万元好处费 。
2014年4月25日 , 公安局对老高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侦查 。 2015年4月23日 , 对老高以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 对杜经理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移送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
2015年8月21日 , 高新区检察院对本案提起公诉 。 但就在诉讼过程中 , “两高”司法解释于2016年4月18日施行 , 将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定罪标准调整为6万元 。 由于本案数额达不到定罪标准 , 该院撤回起诉 。
案件虽然撤诉 , 但怎能坐视投机分子利用政策漏洞 , 攫取国有资产?2016年9月30日 , 该院刑事办案部门线索移送 , 由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依职权对该案启动监督程序 。 同年11月7日 , 高新区检察院向精诚公司提出检察建议 , 建议其通过诉讼等方式 , 依法追回老高非法获取的百万补偿款 。
在检察建议送达的同时 , 检察官进行全程跟踪对接 , 帮助精诚公司收集证据、提供法律咨询 。 12月7日 , 精诚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请求确认其与商行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部分无效 。2017年2月14日 , 此案开庭 。 2019年3月4日 , 判决商行退还精诚公司补偿款4308041.5元 。
【「 拆迁」泰州医药高新区:拆迁难,缘何不再难?】2019年6月3日 , 流失的补偿款已经全部退回 。
检察官监督的目光并不仅止于此 , 而是望向案件的问题源头——为什么拆迁户能轻易和工作人员勾结 , 导致拆迁领域乱象丛生?
检察官仔细研究了拆迁政策 , 发现了其中不合理处:根据高新区的拆迁政策 , 集体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折旧后可按重置价的2倍补偿 , 导致集体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补偿普遍高于本应补偿标准更高的国有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 , 出现倒挂现象 , 这就引发了商行等拆迁户的不满 。 他们中有的暗中勾结评估人员 , 有的则上访闹事 , 导致拆迁困难重重 。 检察官发现 , 该政策的依据是《泰州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 , 但早在2017年5月 , 泰州市人民政府就已经废除此办法 。
2019年7月3日 , 高新区检察院向区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 建议废除旧的补偿标准 , 重新统一全区集体土地的补偿与估价标准 。
在检察院的推动下 , 高新区管委会于2019年9月30日印发文件 , 重新制定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 , 统一了全区集体土地的补偿与估价标准 , 切实解决了高新区拆迁中长期存在的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补偿倒挂现象 。 自此 , 高新区的拆迁 , 不再是“老大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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