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警戒概念由哪个国家最先提出

药物警戒概念由哪个国家最先提出
药物警戒概念由法国最先提出,尽管法国开展药物安全监测比最早建立药物监测体系的欧美国家晚了10余年,但法国人却通过这个概念赋予药物安全以新的内涵 。药物警戒可以理解为监视、守卫 , 时刻准备应付可能来自药物的危害 。药物警戒从用药者安全出发,发现、评估、预防药品不良反应 。要求有疑点就上报,不论药品的质量、用法、用量正常与否,更多的重视以综合分析方法探讨因果关系,容易被广大报告者接受 。

药物警戒概念由哪个国家最先提出

文章插图
建立药物警戒制度是哪个法规出的我国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首次提出“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并明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药物警戒责任主体,药物警戒工作需要全员参与 。
药物警戒专员有前途么有前途 。
外企的部门主要负责药品信息的收集和整理 , 但最具价值的AE/slide effect分析是要总部那边来处理 。但是由于中国区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以及新的公司架构,这部分的权力也开始部分下放到中国区这边
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 , 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制定本法 。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 , 适用本法 。


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 , 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


第三条 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 , 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 。


第四条 国家发展现代药和传统药,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医疗和保健中的作用 。


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和中药品种 , 鼓励培育道地中药材 。


第五条 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研究、开发新药的合法权益 。


第六条 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


第七条 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


第八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以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 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 。


第十一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指定的药品专业技术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监督管理所需的审评、检验、核查、监测与评价等工作 。


第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药品追溯制度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统一的药品追溯标准和规范,推进药品追溯信息互通互享 , 实现药品可追溯 。
【药物警戒概念由哪个国家最先提出】

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 。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药品行业协会等应当加强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 开展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普及工作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