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退休工资计发基数


2020年退休工资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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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0年1月1日至1月31日 , 企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统一按照调整后的缴费比例执行 , 即单位缴费比例为16% , 个人缴费比例为8% 。
根据国家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的相关规定 , 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 , 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的单位缴费比例为8% , 7月1日至12月31日单位缴费比例恢复到16%;2020年2月1日至12月31日 , 中小微企业的单位缴纳部分免征 。
全年所有企业个人缴费比例均为8% 。
2.参保职工个人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 上限按自治区统计局公布2019年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688元的300%核定 , 月缴费基数最高为17064元;下限按2018年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257元的60%核定 , 月缴费基数最低为3154元 。
3.2020年单位缴费基数的核定 , 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缴费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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