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会关系(什么是社会关系什么是法律关系)( 二 )


(2)两种不同的主张
(1)作为原始请求权,如债权(尤其是合同债权)
(2)作为原始权利救济的请求权,如物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理解《物权法》第三章 。
辩护权
(1)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是一种防御性权利 。
(2)程序法上的抗辩和民法上的抗辩权 。
(3)抗辩权(对抗请求权)的抗辩机制
①永久抗辩权:如时效期满时的抗辩 。
②临时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和履行双务合同的抗辩权 。
【比如一般保证人的诉前抗辩权】:甲方作为债权人,把主债务人放在一边,直接找保证人履行债务,公平吗?保证人不是债务的真正当事人,所以债权人应该先向债务人主张权利,通过公力救济,包括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执行手段,将主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通过被保证的债权实现 。保证人对主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 。
形成权
1.民法根据协商一致原则(契约自由)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单方面的决定(一方的意志优于另一方的意志)应该是个例外,所有的决定都必须有正当理由 。它的表述是“形成权” 。形成权是请求权的前提!
2.形成权是根据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可以发生效力的权利,由此取得权利变更的法律效力 。
3.如果存在形成权,法律允许权利主体采取单方面行动
①在没有他人参与的情况下采取行动 。
②形成权相对人必须受此约束(虽无意干预) 。
③形成权的合理基础(事先同意[如合同法第93条第2款]、合理的法律规定等 。)
4.形成权的类型
(1)单方承诺(即通知对方)行使的形成权(如撤销权) 。
②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行使的形成权(上诉权,如撤销权) 。
5.形成权行使的期间——民法通则第一百九十九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撤销权等权利的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在期限届满时,取消和撤销的权利将被消灭 。

(三)权利的行使1.自由行使原则:《民法典》第1230条:“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
2.禁止权利滥用(例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
n权利意味着自由;正当行使权利并不违法 。一般来说,“行使权利”是侵权法中的“违法性阻却事由” 。
滥用权利的人没有合法性 。
论“权利滥用”的标准
(四)民事权利的救济1.民法权利救济的理念:从权利人的角度(比如违约责任实际上来源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等 。),强调同质救济以填补权利人所受的损害 。救济是民法的基本理念,即修复受害者的权利,填补受损的利益 。原则上,民法不追求“对违法者的制裁” 。
2.公力救济:民法中的“救济”是以公力救济为原则的,而且必须以强制方式进行 。原则上,权利应该受到公共救济的保护 。对民事权利的保护主要表现在民事诉讼和执行上,国家不直接介入,但也不忽视 。
3.自力救济:公力救济是事后的,紧急情况下公力救济来不及,使得私力救济成为必要 。私力救济是权利人依靠自己的力量对抗他人,从而保护自己不受侵害的权利 。然而,私人救济只能在公共救济不足的紧急情况下使用 。权利人不仅享有私力救济权,还享有一些准权利,如占有人的自我救济权 。
紧急避险的效力——《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造成危险情况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当造成危险的人完全无赔偿能力时,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吗?解决问题现实吗?)危险是自然原因造成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自助行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主张),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或者扣押他人的财产 。构成要求是:
(1)权利有无法实现的危险 。
(2)时间紧迫,要求公力救济已经来不及了 。
(3)自助行为如果不及时行使,将来的请求权就难以实现 。
(4)所采用的手段适合于实现索赔权(限于必要的范围)
自助行为的效果:
【什么是社会关系(什么是社会关系什么是法律关系)】1.它是一种合法行为,构成违法的原因(因此该行为不构成侵权)
2.通过这种方法,可以保留实现权利的机会,但不能直接实现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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