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通报|别让职业打假人沦为假打欺诈

案件通报|别让职业打假人沦为假打欺诈

近日 , “女子超市买250斤过期大米索赔被殴打”冲上热搜榜 。 购买者买到过了质保期的大米 , 不同意退换 , 坚持要求超市10倍赔偿 。 而超市负责人挥舞铁锹击打购买者 , 并愤愤不平道:对方是职业打假人 , 长期搞这种事 , 之前就在超市索赔过 。 此事引发网友对“职业打假”的热议 。 (2月25日《法治日报》)
职业打假是指通过购买或消费假冒、不合格产品或服务后依据法律获得惩罚性赔偿 , 并以获得此赔偿收入为主要营业收入来源的职业活动 。 对此 , 人们也有着不同观点 , 反对者认为 , 职业打假人以打假为生 , 打假是为一己私利 , 不值得提倡 。 支持者则认为 , 不管是否以打假为生 , 只要能促进食品安全就行 。
尽管诚如上述 , 人们对职业打假人有着不同态度 , 但不容否认的是 , 具备维权知识、经验 , 愿意专门付出时间、精力的职业打假人的出现 , 的确有利于净化市场 , 也有助于提振消费者维权底气 。 其积极效应是显而易见的 。 但同样不容否认的是 , 以职业打假为名实施敲诈勒索的出现 , 也让职业打假人被污名化 。
不能让职业打假人沦为“假打欺诈”代名词 。 2019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明确 , 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而发起的投诉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 这就是明确的导向 。 近年来司法部门对所谓的“职业打假”态度越发限制 。
【案件通报|别让职业打假人沦为假打欺诈】对于经营者而言应该增强法律意识 。 一方面应守牢依法诚信经营的底线;另一方面应切实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 , 也就是说 , 抵制职业打假人但也不能忽视消费者的正常维权 。 更重要的是 , 对明显的假打或者敲诈行为 , 切莫花钱了事 , 既有必要积极抵制 , 更应该勇于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
从市场监管角度来看 , 应该用好职业打假人力量 。 比如 , 市场监管部门加大食品以及重点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管 , 督促经营者及时改正 。 面对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与举报 , 对其合理诉求依法支持 。 还如 , 对以职业打假为名实施的敲诈勒索、栽赃陷害等不法行为 , 更须加大打击、形成震慑 。
总而言之 , 我国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问题多发 , 职业打假对于肃清市场风气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 职业打假人的力量应该利用好 , 但对其进行有效纠偏十分必要 。 当然 , 在法治的框架内 , 建立一个消费者、经营者、监管机构以及司法机关等多方共治的良好市场环境 , 才有利于净化市场 , 更有利于肃清打假乱象 。
(原题为《别让职业打假人沦为假打欺诈》 作者 杨玉龙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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