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标准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缺氧作业安全规程(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标准)
临时用电操作被用作一个标尺 。
1.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保护、使用和维护必须符合《建筑施工临时用电规范》(JGJ46-2012) 。
2.电工操作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禁止非电工进行电气操作 。
3.电工工作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酒后不允许操作 。
4.所有绝缘和测试工具应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并定期检查和校准 。
5、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拉、拖;各种移动电源和外部自备电源不能接入电网 。灯具需安装在金属脚手架和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子与其隔离,且距工作面高度大于3m 。
6.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可靠的防雨设施 。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 。严禁在使用中的配电箱内放置杂物 。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
8.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在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
9.每台电气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度 。严禁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 。
10.逐步漏电保护 。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安装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 mA,以保护此线路;安装在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低于30mA 。
11.连接和拆除开关上的临时用电线路时,应将上级开关断电并上锁,并贴上安全警示标志 。
12、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应绝缘良好,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耐压不低于500V 。
13、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的防爆电源和电气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
14、临时电源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 。
15.对于埋地电缆线路,应有方向标志和安全标志 。电缆埋深不小于0.7m,穿越道路时应架设保护套管 。
16、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下不应超过一个月 。用电后,相关部门车间应及时通知维修班电工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指挥应由熟练的、知道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培训合格,持有操作证 。指挥时应站在能兼顾全面工作的地方,佩戴明显标志,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发送信号,并做到准确、响亮、清晰 。
2.提升和装载工人必须集中精力 。作业中不准吸烟、吃东西、聊天、开玩笑和打耳光 。随时注意起重机的转动、行走和重物 。在工作或起重动作结束后,起重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
3.旗语和手势信号明显准确,音频信号清晰响亮 。上下信号紧密配合,下信号较少受上信号的指挥 。
4.信号指挥位置适当,指挥动作应便于吊车司机看到;上下信号容易接触,升降定位全过程总能观察清楚 。
信号站应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不应站在墙顶等易受碰撞、难逃生、易受意外伤害、无防护的危险部位 。
5.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
6、作业前检查设备,起吊离地20 ~ 30cm时,应停止吊钩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起重机的制动和稳定性、负载捆绑的可靠性以及吊索受力后的状态 。如发现钢丝绳超载、扭曲变形、吊钩不稳、吊索受力不均、吊点不当、物件松动不平衡、漂浮物、吊钩等起吊问题,应立即将吊钩放下,彻底处理后再起吊 。
7.如果悬挂物悬挂后出现异常空,指挥人员应迅速做出判断,紧急通知危险部位人员迅速撤离 。指挥吊车缓慢下降,待危险消除后再起吊 。
8.起吊过程中如遇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允许长时间悬挂空 。命令缓慢地将重物放在适当和稳定的位置并垫好 。
9.禁止将物体举过头顶 。当你必须跨越障碍物或人的头部时,距离不小于50厘米 。
10.当吊钩上升时,吊钩的极限提升高度应至少距离吊臂顶部1米 。
11、吊物不易放稳或脱钩重物,必须使用卡环或专用安全吊索,确保平稳起落 。严禁使用吊钩进行起吊 。
12.禁止在居民、街道、建筑物、高压线上方升降物体并在其上旋转空 。必要时,在起吊前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
13.坚决抵制违章作业指令,严格执行起重机作业行业安全操作规程“十不吊”,即:13.1被吊物体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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