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如何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如何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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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以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
内容导航:
  •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方法是什么?
  •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2020)
  • 如何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
  •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部门负责人对部门的保密管理负什么责任
  • 如今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有那些级别和以前有什么区别?
Q1: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方法是什么?
1、资质单位应当按照资质等级、类别承接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不得将资质证书出借或转让 。不得将承接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分包或转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
2、资质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合作单位应当具有相应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且应当取得委托方书面同意 。
3、资质单位承接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应当在签订合同后,向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完成后,资质单位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项目建设情况 。
4、资质单位应当对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明确岗位责任,落实各环节安全保密措施,确保管理全程可控可查 。
5、资质单位应当按照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密级,对用户需求文档、设计方案、图纸、程序编码等技术资料和项目合同书、保密协议、验收报告等业务资料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属于何种密级进行确定 。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标明密级,登记编号,明确知悉范围 。
6、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保密负总体责任,应当按照工作需要,严格控制涉密载体的接触范围和涉密信息的知悉程度 。
7、资质单位应当对参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程施工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对其分工作出详细记录 。
8、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实施验收后,资质单位应当将涉密技术资料全部移交委托方,不得私自留存或擅自处理 。需要保留的业务资料,应当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
9、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设计方案、研发成果及有关建设情况,资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交流或转让 。
10、资质单位在与境外人员或机构进行交流合作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交流材料不得涉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相关情况 。
11、资质单位利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申请专利,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秘密级和机密级的项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后申请保密专利,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解密手续;绝密级的项目,在保密期限内不得申请专利或者保密专利 。
Q2: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202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以下简称涉密集成),是指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监理和运行维护等活动 。
涉密集成资质是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法定资格 。第三条 涉密集成资质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涉密集成资质 。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应当选择具有涉密集成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承接涉密集成业务 。第五条 涉密集成资质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安全保密、科学发展、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 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涉密集成资质管理工作,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涉密集成资质管理工作 。
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下一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审查工作,或者组织机构协助开展工作 。第七条 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承担保密资质管理日常工作 。第八条 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保密资质审查专家库,组织开展入库审查、培训考核等工作 。第九条 实施涉密集成资质许可不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二章 等级与条件第十条 涉密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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