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是什么意思(汇票出票地通常是哪里)

知识点:汇票的发行
一、出票记录事项
(1)绝对必要的物品;未记载的,汇票无效 。
汇票上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表示“汇票”字样、无条件付款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名 。
(二)需要记录的相关事项;未记录,出票行为仍然有效 。
①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
②未指定付款地的,付款地为付款人的营业地、住所或者营业地;
③未指定出票地的,出票地为出票人的营业地、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 。
(3)可记录项目(任何可记录项目)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该汇票不得转让 。
收款人将票据背书转让(包括贴现)给他人的,背书无效,取得票据的人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
(四)票据上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记载事项 。
出票人关于出票目的的记载,以及关于利息、违约金的记载,对汇票不具有效力,是否具有民法上的效力,应当依据民法进行判断 。
二 。出票的有效性
(1)出票人的效力
出票人成为票据债务人,承担保证承兑和保证付款的责任 。
(2)对收款人的效力
收款人取得票据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追索权和以背书方式处分其票据权利的权利 。
(3)对付款人的效力
是出票人的行为 。虽然票据上记载了出票人“委托”付款人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但这只是出票人的记载,付款人本人并未在票据上签名 。因此,付款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
【汇票是什么意思(汇票出票地通常是哪里)】付款人只有承兑了票据,才会基于票据行为而成为票据的主债务人 。此时,其标题由“付款人”改为“承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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