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制企业管理办法 改制企业

改制企业(改制企业管理办法)
改制企业管理办法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改制企业管理,规范关联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权益,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改制企业,是指公司原国有资产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与主要资产和辅助资产分离后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 。
第二章公司和改制企业的交易管理 。
第三条改制企业租赁公司厂房、设备、土地等固定资产的,在改制支持期结束后按市场资源网络价格执行 。租赁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合同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格 。
第四条改制企业使用公司专利、专有技术、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的,应当有偿使用 。使用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合同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格 。公司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不允许对外授权使用的,适用公司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的相关规定 。除非公司的业务活动需要授权使用 。
第五条公司应规范与改制企业的关联交易,关联产品外包、材料采购、产品运输等按照公司招标比价管理规定执行,不得违反公司制度,以约定价格或其他方式与改制企业直接订立合同 。
第三章权益变动管理 。
第六条公司参与重组的企业注册资本和股权比例发生变化,涉及公司投资金额变化的,应当按照《公司对外投资和并购管理办法》履行相应的项目论证和审批程序 。股权变更完成后,应当按照《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
第七条公司参与的改制企业注册资本及股权比例的变更不涉及公司出资额的变更,仅涉及公司股权比例变更的,公司应当要求改制企业提前进行评估,并在评估基价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公司的原则进行股权变更 。股权变更完成后,应当按照《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
第四章是公司对股权投资重组企业的日常管理 。
第八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应当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 。
第九条公司有关人员在改制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中代表公司任职的,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权益 。
第十条XXX每季度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方式了解改制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密切关注改制企业利润分配情况,加强对外投资分红管理 。
第十一条公司应积极配合改制企业办理增资、减资、股权转让等工商登记变更相关手续,并及时索取改制企业股东会决议、营业执照、章程等工商登记变更相关材料 。
第十二条鉴于改制后企业工商登记的变更,XXX及时资源网在《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了登记 。
第十三条公司每年定期向改制企业索取审计报告,了解公司财务状况 。
第五章附则 。
第十四条本办法涉及的经济行为属于公司“三大事件”的,按照《三大事件决策管理办法》执行 。
第十五条本办法涉及的评估工作,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执行 。
第六条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XXX负责解释 。
【改制企业管理办法 改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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