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浙江杭州,23人犯罪团伙专挑工地下手,短时间就赚了上百万!

【广西|浙江杭州,23人犯罪团伙专挑工地下手,短时间就赚了上百万!】广西|浙江杭州,23人犯罪团伙专挑工地下手,短时间就赚了上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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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浙江杭州,23人犯罪团伙专挑工地下手,短时间就赚了上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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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浙江杭州,23人犯罪团伙专挑工地下手,短时间就赚了上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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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杭州 , 一个人想出了一个鬼把戏 。 去工地应聘后 , 他不仅不干活 , 几天之内还拿到了巨额赔偿金 。 作案一锅抓23人 , 目前全部被刑事拘留!根据警方发布的信息 , 余杭多家工地的负责人纷纷反映情况 , 称有一批人来到工地应聘 。 现在很难找到工人 。 如果有人来应聘 , 他们一定会来 , 不会拒绝 , 并且会立即安排工作 。.可没想到他们一进工地就开始闹事 , 工地的施工被迫停工 。 由于工期耽误 , 负责人让他们不要使用 , 并让他们赶紧离开 。


但是请神总比送神容易 , 所以这些人就聚集在一起 , 说都是看到外地的招聘信息后应聘的 。 来这里要花很多钱 , 工地要赔偿路费、餐费等各种损失 。 声称如果没有补偿 , 没有人会好过 。 负责人只好他们不走就一直闹 , 工地也开不了工 , 只好向他们妥协 , 选择出钱了事 , 他出钱几千到几万元的赔偿 。 如果只是单单一家工地 , 那么倒不奇怪 , 多个工地都有这么一伙人 , 就有问题了 , 于是警方开始走访调查 , 据统计 , 类似的有100多个仅余杭就有劳资纠纷 。 调查发现 , 该团伙的作法是以其为首的“工头”在各类招聘软件和网站上搜索工地招聘信息 , 然后召集同伙到工地应聘 。 应聘时 , 工资会比较低 , 工地又急需用人 , 于是双方立即达成口头协议 。 进入工地后 , 他们开始提出各种要求 , 比如提高工资等条件 , 与施工方发生矛盾和纠纷 。此外 , 寻找管理漏洞、被动破坏也是手段之一 。 一旦发生冲突 , 就绝不会上升到暴力的程度 。 只会用言语侮辱、推搡来惹麻烦 。 他们付得起 , 但是施工方付不起 , 只好开始和他们谈判 。 这时候他们就会要求赔偿交通费等各种损失 。 一般情况下 , 施工方只能选择和解 , 讨价还价只会赔钱 。 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 , 警方查清了该团伙的行踪和全体成员的下落 。 一天之内 , 他们抓捕了4个团伙 , 共计23人 。 其中一个团伙的领班何某说 , 因为懒得干活 , 又觉得工资太低 , 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了这种好办法 , 就召集了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来 。 一起工作 。 数以百万计的人已经通过这种方式赚了上百万 。 目前23人均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 , 等待着公诉!那么这些人的行为该如何界定 , 犯下了哪些罪行呢? 1、通过以上情况 , 大家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敲诈勒索 。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对被害人采取恐吓、威胁、胁迫的方法 , 非法侵占被害人的公私财物 , 构成犯罪的行为 。 也就是说 , 必须实施恐吓、威胁或胁迫的方法 , 恐吓必须是使他人恐惧的行为;胁迫是指以抓住把柄为由 , 要求他们给钱的行为;是事后使用暴力等手段 , 在实际上并没有造成的情况下 , 迫使他人交出财产 。 当场给钱就是抢劫 。 具体到本案中 , 虽然说是他们在工地闹事 , 以这种方式要钱 , 但他们的行为并没有恐吓、威胁、胁迫 。 交钱的时候 , 负责人没有任何的恐惧 , 他没有理由被抓 。 更何况是被暴力胁迫 , 所以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2、根据其行为 , 涉嫌寻衅滋事罪 。 寻衅滋事罪的定义是 , 行为人肆意挑衅、殴打、骚扰他人 , 或者任意损毁、侵占公私财物 , 或者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 , 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的 , 构成犯罪. 《刑法》第293条规定寻衅滋事 , 抢夺重要财物 , 占用公私财物 , 情节严重 , 扰乱社会秩序的 , 处以下有期徒刑 。 五年、拘役或者管制 。 他们在工地寻衅滋事 , 侮辱要求赔偿 , 属于被迫要求 , 符合寻衅滋事的定义 。 根据相关规定 , 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 , 将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 。.领导者不同 , 其行为已构成上述条款第2款的规定 。 多次聚众寻衅滋事的 ,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可以并处罚金 。 寻衅滋事罪的量刑基准是一年 。 寻衅滋事每增加一次 , 可增加1至6个月的刑期 。 难以拿走的财物每增加5000元 , 刑期可增加1至3个月 , 因此工头面临的刑期最多 。 被他传唤的同伙 , 根据所得的金钱和在作案中所起的作用来判刑 , 最高5年 , 首领最高10年! 3、对于其犯罪所得 , 首先要根据查明的情况和查获的赃款返还赃款 。 如果不够 , 可以在提起公诉时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 换取一个宽大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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