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品级和官职,清朝官员的级别划分-

【清朝的品级和官职,清朝官员的级别划分-】清朝的入关后 , 将山海关以内长城以南的地方称为汉地、关内、内地 , 起初地方上设省-府(州)-县的行政区 , 一级行政单位为布政使司 , 相当我们现在的省 , 二级行政区为府、直隶州 , 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市 , 省级开发区 , 三级行政区为州;后来清朝朝廷以巡抚取代了布政使司成为地方一级行政区的执行官 。

清朝的品级和官职,清朝官员的级别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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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明朝时期就分布政使司、按察使司 , 而当时会派出官差“道员”(也叫道尹、道台、道宪、观察、廉车、廉使、观察使等) , 这官职是介于省和府直接的 , 清代时期“道”这个行政单位也被保存 , 例如分巡道、分首道、良储道 , 而总督是比布政使司稍高的级别 , 总督一般负责两个以上的省份的政务 , 但总督也有负责一省的 , 如直隶总督 , 总督是正二品的官职 , 巡抚、布政使都为从二品 。但是要说明的是职能上巡抚不是总督管辖的 , 只是相互监督的关系 。
清朝的品级和官职,清朝官员的级别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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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们熟知的曾国潘就曾经担任过两江总督 , 两江总督后来包括的是江苏、安徽、江西三省 , 总督一职在民国时期被废除 , 所以它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省和国务院之间的一个行政级别 , 总督之上就是京城的那些个机构了 , 最后经过京城的机构才到皇帝 , 本部指的就是“汉地” , 所以如果算上皇帝 , 清朝京城到地方行政机构有八个级别 , 当然直隶州、府除外 。
四级 , 县 , 府 , 省 , 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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