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和买房子的协议怎么写? 卖房协议


卖房子和买房子的协议怎么写? 卖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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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协议(卖房和买房的协议怎么写?)
房屋买卖协议必须经双方确认后签订,注明双方信息、房屋面积、交易金额、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房屋买卖协议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又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 。

卖房和买房的协议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以下简称乙方)
1.就房屋买卖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甲方自愿向乙方出售以下房屋:
目前,甲方在仙山北路交通局老家属院有两间砖木结构平房,朝南,单门单院,界限分明,建筑面积47余平方米,使用面积95余平方米,用于居住 。今天卖给乙方,平分 。
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 。房屋状况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为准 。
二 。甲、乙双方约定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 _ _ _ _ _ _ _ _ _元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出售的房屋按使用面积的二分之一平均分配,即东至王侧墙,西至侧墙中线的一半,东部归王,西部归 。
三 。甲方应于_ _ _ _ _ _ _ _ _ _ _年月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 _ _ _ _ _ _ _ _ _ _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产权证同时转让给乙方 。
乙方应在甲方提供完整的产权证后一次性付清房款 。付款方式是:
四 。所售房屋如有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
动词 (verb的缩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应严格执行 。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意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
【卖房子和买房子的协议怎么写? 卖房协议】六 。双方完成产权过户后,如甲方需要提供产权变更的相关证明,乙方有义务提供,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
七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
甲方(签字或盖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签字或盖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见证人(签字或盖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签署日期: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房屋买卖合同格式
房屋买卖合同金额较大,属于重要合同,法律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 "上述规定是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依据 。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书面形式应包括以下几种:
(1)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其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格及付款期限、交付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 。虽然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规范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备案登记 。但不因为未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 。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开发商通常会提供认购书、预约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供购房者签字,其中部分文本已经具有本合同的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格式没有统一要求 。一般买卖双方会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起草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据此履行 。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标准合同仅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
(二)附特定条件的聘任合同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信息资源网商品房信息网的认购、订购、预订协议具有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出卖人按照约定接受了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根据最高法人民法院的意见,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的约定,是开发商取得项目立项、规划建设申请批准手续并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签订的具有预约性质的合同(实际上预约合同的签订并不限于此期间) 。为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业主权益,促进合同签订,符合本合同实际履行条件的预约合同应认定为本合同 。笔者认为,司法解释的这一规定用意良好,但效果一般,容易产生误导 。首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多达13条,而认购书等预订合同都是开发商拟定的格式合同 。同时,拥有这13条内容的可能性很小,买家依据该条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也很少 。其次,确定合同性质的依据是合同的内容,而不是合同的名称 。预约合同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再具有预约性质 。第三,“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接受了购房款”,表明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 。即使预约合同不完全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只要标的物明确,价格确定,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可以认定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 。如果将本司法解释的规定适用于机械,会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成立,但不能根据本司法解释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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