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案要案纪实 1995深圳大案( 二 )


6、天不藏奸是根据哪年哪个震惊全国的大案改写的5   年重庆市 常德市被告人张君为实施抢劫、杀人犯罪活动,从年月,先后纠集被告人秦直碧、全泓燕以及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严若明、李金生、许军、王雨等人,以湖南省常德市、重庆市涪陵区为据点,进行各种犯罪技能训练,有组织、有预谋地大肆进行抢劫、杀人犯罪活动,作案时间长,次数多,犯罪手段残忍,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特别严重 。该组织具有人数较多,主要成员固定,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有预谋的抢劫、杀人犯罪活动,有明显的首要分子,作案次数多,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特别严重的特征,一、二审法院认定其为抢劫、故意杀人犯罪集团是正确的 。在该犯罪集团中,张君在犯罪集团的形成、发展过程中,以及在每次犯罪活动中,均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李泽军、陈世清、赵正洪、严若明、秦直碧多次参加犯罪集团的抢劫、杀人犯罪活动,是该犯罪集团的主要成员,李金生、许军、王雨、全泓燕参加了犯罪集团的抢劫、杀人犯罪活动,是该犯罪集团成员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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