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计划 师德计划( 二 )


十、师德问题报告制度
如发现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规范 , 学校应及时与上级学校负责人联系 , 如实报告 , 并立即在领导下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现学生、教师因性犯罪受到严惩 , 学校必须在半天内如实向局领导报告 , 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

XI 。预防和消除教师犯罪体系
1.加强领导 , 落实责任 。校长是防范信息资源网络 , 杜绝教师犯罪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将杜绝教师违法犯罪纳入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 将杜绝教师违法犯罪的责任分解到每个教职工 , 形成有效的防范机制 。
2.认真开展预防和消除教师违法犯罪的学校教育活动 , 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师德师风制度 , 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职业道德规范、标准、法律法规、党纪政纪 , 做好警示教育工作 。
3.加强教师管理 , 严格规范教师行为 。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学生不得进入教师宿舍;教师不得在非公共场所辅导学生;周末和节假日不允许学生为老师留宿舍;不允许学生为老师办私事;不准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教师不得参与赌博;教师不得进入色情场所 。违者按教育局《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及连带责任制度》处理 。
4.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教育 , 强化教师对每个学生的保护责任意识 。结合中小学生教育 , 广泛开展学生自我防范、保护和救助能力教育活动 , 注重学生日常行为习惯教育 , 不断增强学生道德修养和自我保护能力 。
5.加强监管 , 及时举报 , 严肃处理 。学校认真落实师德师风监督制度 , 完善全校教职工相互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度 。特别是加强对有犯罪苗头教师的监管和教育 。学校教职工发现教师违法犯罪行为 , 必须按照《师德师风监督制度》和《师德师风问题报告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 , 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

十二 。教师宣誓制度
每学期开学后 , 学校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在开学典礼上 , 在学生的监督下向国旗宣誓: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 , 我必须严格遵守师德师风规范 , 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 教书育人 , 服务育人 , 尊重学生人格 , 关心和爱护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 , 绝不变相惩罚学生、侮辱学生 , 绝不辜负家长和全社会的信任 。”
十三 。师德师风优秀教师表彰制度
建立学校师德师风优秀教师表彰制度 , 学校每学期对师德师风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一旦学校认真总结出师德师风优秀教师的典型 , 宣传好 , 扩大影响 。

十四、师德师风问责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
教职工不遵守师德规范的 , 按照下列制度追究责任和连带责任 。
1.违反师德规范情节轻微 , 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 学校将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 , 责令其作出检查 , 并在校内进行批评处理 。
2.违反师德规范情节轻微 , 造成不良后果造成一定程度影响的 , 责令当事人检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 当年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 , 不得参加评优、晋职和正常的工资晋升 。
3.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 , 造成不良后果影响较大的 , 当事人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 , 给予相关党纪政纪处分 , 调离教师工作岗位 。
4.违反师德师风规范 , 影响严重 。对当事人给予辞退或者开除处分 , 并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
5.违反师德师风规范 , 情节恶劣 , 构成犯罪事实 。司法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
6.教职工有重大违反道德规范行为 , 中层领导或教师未按规定要求报告 , 造成迟报、谎报、瞒报的 , 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责令检讨 , 当年不得参加评优和晋职、诫勉、降职 。
7.对发现学生人身权利受到侵害 , 发现教师性犯罪 , 不报告 , 或者推卸责任的干部和教师 , 根据其情节和后果 , 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 直至开除学籍 , 永不录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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