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对违规行为设置了对应的处罚措施,包括 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罚规范中有哪些违规情形( 二 )


第五十八条 违背承诺,是指卖家未按照承诺向买家提供以下服务,妨害买家服务满意权益的行为:
(一)卖家在淘宝判定后未履行延迟发货规定的赔偿、如实描述义务或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定的赔付、退货、换货、维修服务,试用中心卖家拒绝按承诺提供试用商品的,每次扣十二分;
(二)除拒绝按承诺提供试用商品的情形外,卖家未在相关服务所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发货、未按规定提供发票、提供发票时要求买家支付额外费用、未使用支付宝交易、未按承诺使用特定支付方式或者未按承诺价格进行交易的,每次扣六分;
(三)卖家未履行其它承诺的,每次扣四分 。
第五十九条 竞拍不买,是指竞拍者拍得商品后拒不按其最终出价购买商品,妨害卖家权益的行为 。买家竞拍不买的,每次扣十二分,并须向卖家赔偿其最后一次出价金额的百分之五 。
第六十条 恶意评价,是指买家、同行竞争者等评价人以给予中、差评的方式谋取额外财物或其它不当利益的行为 。评价人恶意评价的,每次扣十二分 。
第六十一条 不当注册,是指用户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淘宝账户,妨害淘宝运营秩序的行为 。会员不当注册的,每次扣十二分 。
第六十二条 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指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中企业类认证的卖家,未在淘宝规定的期间内公开或及时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的行为 。卖家未在开店完成之日起十五天内公开或更新的,每次扣两分;卖家在上述期间届满之日起十五天内仍未公开或未更新的,每次扣十二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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