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担心的十大问题及对策( 二 )


除此之外,法院会酌情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思想品质、孩子一惯的生活环境等情况,以“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酌情判决 。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担心的十大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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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未果,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
目前,已有强制执行的案例 。但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
9.对方不履行调解、判决确定的义务怎么办?
如果一方拒不履行应给付的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焦点问题是房屋对价款的给付执行,往往会出现一方不是拿不起钱,而是不想拿钱的情况 。因此,必须采用其他方式结履行义务方施加压力 。
比如,申请法院查封其分得的房产,限制其行使权利,这样会促使义务人履行债务 。另外,还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其工资收入等 。
10.对方声称其在法院“有人”怎么办?
很多当事人聘请律师时,首先会问:您同某某法院关系如何?或者,担心对方社会关系多,在法院认识或拐弯认识办案人员,担心判决结果对自己不利,这种想法大可不必 。
离婚案件审理已形成一套独特规则,一般情况下,办案人员会按这套规则行事 。离婚所涉及的财产要么是夫妻共同财产要么不是,界定分明,法官自由栽量权相对其他经济案件较小,加之一般离婚案件涉及个体利益,同时审理法官还受到法律、法规、纪律的约束,因上层关系而影响案件审理的可能性不大 。
来源:民商法律智库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担心的十大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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