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清利律师认为 , 在此类防卫案件中 , 不恰当的认罪认罚、赔偿协议等会在一定程度上阻却法律公正性的申张 。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彭新林表示 , 本案是典型的“受虐妇女杀夫案” , 学界有专门研究在此情形下的刑事规则 , 并不是说只要是这种情形就构成正当防卫 , 主要还要看案件具体情形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标准 。 防卫过当有两个标准 , “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 , 本案中虽然有被害人死亡这一“重大损害” , 但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 认定相关事实不能“唯结果论” 。
律所:案发于第二次离婚诉讼期间;法院:了解情况后再回复
为许某琴提供辩护的广东诚公(汕头)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工作人员向潇湘晨报记者透露 , 许某琴长期遭遇家暴 , 她在第一次因家暴起诉离婚被驳回后 , 她又向法院提交了第二次起诉 , 此案正发生在第二次离婚诉讼期间 , 案件尚未开庭 。 “在我们这边 , 如果是要离婚 , 是要两次起诉的 。 第二次才可以被支持 , 第一次是一般不会被支持的 , 无论你是不是(遭遇)家暴 。 ”该工作人员称 。
潇湘晨报记者向工作人员提出采访给许某琴提供法律援助的当事律师 , 但暂未获得回复 。
针对许某琴此前因遭家暴起诉离婚未获准的情况 ,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玉珍表示 , 判决离婚有着法定标准 , 比如存在长期与他人同居 , 重婚 , 长期家暴等 ,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调解无效的 , 应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马玉珍律师称 , 能有证据证明当事人长期遭遇家暴 , 以及证据比较充分的话 , 法院应当在第一次起诉时就应当判决离婚 。 有的时候法院没有判决离婚 , 是因为证据不够充分 , 法院认定夫妻间没有达到感情破裂的 。 充分的证据一般包括报警记录 , 出警记录 , 求助妇联 , 社区居委会等机构记录 , 有过三次以上明确记录的 , 算得上“证据充分” 。
12月9日 , 潇湘晨报记者同时致电审理该案的汕头潮南区人民法院咨询相关情况 , 一名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复 , 需要了解相关情况后再回复 。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刘梦鸽 苗亚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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