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深圳女子夜班期间腹痛,数日后离世,无合同社保,街道办介入

社保|深圳女子夜班期间腹痛,数日后离世,无合同社保,街道办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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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点名单位:深圳市丹竹酒店有限公司(丹竹酒店)

【社保|深圳女子夜班期间腹痛,数日后离世,无合同社保,街道办介入】介入单位:南湾街道经济服务办公室(劳动组)
记者陈文才近日接到 , 杨女士反映称 , 其女儿在上班期间腹痛 , 隧赴医院救治 , 5天后其女儿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 家属称死者生前在丹竹酒店上班 , 工作近4个月 , 在出事前酒店并未与该员工签订合同及购买社保 , 质疑酒店用工不规范 。 酒店方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承认未与员工签订合同和购买社保 。 日前 , 南湾街道经济服务办公室证实丹竹酒店未与员工签订合同、购买社保 , 要求酒店方及时补签合同 , 购买社保 , 并对未与当事人陈某珊签合同造成的损失作出赔偿 。

患病去世员工生前工作的酒店 。

当事人原本近期打算结婚 。
24岁女子上班腹痛入院救治 , 5天后离世
杨女士介绍 , 11月22日晚上10点多 , 其女儿在上班时突感腹痛 , 后与男朋友到萝岗医院就医 , 当夜打完点滴后返回住处 。 第二天晚上8点 , 女儿身体并未好转 , 遂又来到萝岗医院 , 当时医生发现女儿已经意识不清 , 无法自行前往 , 建议转院 。 于是 , 救护车将女儿送往深圳市人民医院留医部 。 杨女士反映 , 还不到一个小时 , 女儿的病情就急转直下 , “呼吸困难 , 紧接着瞳孔就开始放大 , ”医生对其女儿进行了抢救 , 随后被送进ICU(重症监护室) 。 四天后 , 医生宣布女儿脑死亡 , 27日离世 , 距离女儿发病仅过去5天 。
据家属提供的死亡医学证明显示 , 杨女士的女儿死于脓毒症并多器官功能衰竭 。
酒店:员工都没签合同没买社保
丹竹酒店位于南湾街道红棉路与立信路交界口北侧 , 是一家便捷式酒店 , 2015年开业 , 2018年曾重新装修 , 营业至今 。
据该酒店老板娘黄女士介绍 , 酒店房间位于6至9层 , 有60多间房间 , 目前有7人员工 , 而杨女士的女儿陈某珊就是其中之一 。
据酒店经理冯先生介绍 , 陈某珊于今年8月份入职酒店 , 担任前台服务员一职 , 每天上班8个小时 , 事发前 , 陈某珊已经通过前三个月的试用期 。 冯先生坦承 , 其实酒店跟所有的员工都没有签合同和购买社保 , 包括陈某珊在内 , “但是入职前 , 我曾问过她是否要够买社保 , 她说不用 。 ”冯先生解释说 。
“但是她的离世跟酒店没有直接关系 , 她一直都有病 , 一直都在吃药 , ”酒店前台服务员何女士介绍 , 她曾听陈某珊说因为以前喝酒太厉害把胃喝坏了 , 因此需要吃药治疗 , 她还碰到过陈某珊不舒服的时候到附近医院打点滴 。 而据冯先生也反映 , 陈某珊入职后 , 得知她不舒服 , 也曾让她去医院做检查 , 但是陈某珊表示自己已经查过 , 没什么大事 , 仅是胃痛 。
事后 , 面对死者陈某珊的家属曾来酒店讨要说法 , 并提出巨额赔偿 。 酒店老板娘表示:“如果是我们的责任 , 我们绝对不会推脱 , 就算是砸锅卖铁也会负责;但孩子本身有病 , 并因病去世 , 这很显然跟我们没有关系 。 ”黄女士还表示 , “已经不跟他们(死者家属)谈了 , 但本着人道主义 , 我们愿意拿出几万元来安抚家属 。 不行的话 , 就只能走法律程序打官司 , 到时法院怎么判怎么罚 , 我们都认 。 ”
据酒店经理透露 , 自从陈某珊出事后 , 酒店老板吸取了教训 , 第一时间跟所有员工签订了合同 , 购买了社保 。
街道经济服务办介入调查:
要求及时补签合同 , 并对当事人作出赔偿
记者从南湾街道经济服务办公室(劳动组)获悉 , 12月3日下午两点许 , 经济服务办公室接报沙湾派出所新洲警务室警情 , 会同丹竹头社区工作站及社区工会组织相关人员介入协调 。
经用人单位(丹竹酒店)表示 , 当事人陈某珊 , 女 , 97年生 。 在11月22日上夜班时身感不适 , 到医院救治后 , 因身患白血病未能成功抢救而死亡 。
经济服务办公室经查发现该用人单位未与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 , 采取具体工作措施:1、积极安抚家属情绪;2、现场进行法律普法宣传;3、要求用人单位限时提交营业执照、全体员工工资表、花名册及全体劳动合同等台账;4、要求用人单位陪同家属处理善后工作 , 经济问题上按法律要求应给尽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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