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评“办公室挂加班标语”:近乎精神压迫和道德绑架

【工人日报评“办公室挂加班标语”:近乎精神压迫和道德绑架】“大家加 , 才是真的加 , 加班真好”“他加我也加 , 想跑也跑不了”“白天加白班 , 不瞌睡;晚上加晚班 , 睡不着”……近日 , 位于山东济南的一家互联网公司内悬挂的花式加班标语火了 。 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称 , 将前往该公司调查 , 同时表示 , 鼓励加班非强制加班 , 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 如果企业把这些标语落实到规章制度里 , 则违反现行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 会纠正这样的行为 。 (见11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
近年来 , 关于畸形加班文化的讨论有很多 , 基本都是批判的声音 。 如此现实语境下 , 涉事公司竟然在职场里如此公开宣扬、鼓吹加班文化 , 实在让人无语 。
或许企业会说 , 只是悬挂了标语而已 , 只是鼓励并非强制 。 当真如此吗?如果企业悬挂些诸如“劳逸结合”“保护视力”“不要久坐”之类的标语 , 效果会怎样?
满眼都是“加班”、“加班”如此美好之类 , 让员工情何以堪?某种角度上说 , 这近乎一种精神“压迫”和道德绑架 , 如果员工视若无睹、坚决不加班 , 或许会被视为“异类”“不知上进” 。
员工要不要加班、加多长时间的班 , 不是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的 。 劳动法里写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 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 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 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近段时间以来 , 不少互联网大厂已经陆续取消“大小周”、告别“996” , 让员工不必“过劳” , 在这样的趋势下 , 个别企业还在如此宣扬、鼓吹、美化加班 , 显然是不把员工权益放在心上 , 甚至是没有把法律法规放在心上 。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 净化企业文化 , 要对悬挂花式加班标语这种畸形做法说“不” 。 期待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及时介入 , 能够给更多崇尚加班的企业以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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