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管趋严 “伪国货之光”薇诺娜或将迎来“至暗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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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有数据表明 , 在双十一《天猫美妆国货品牌排行榜》中 , 被誉为“国货之光”的薇诺娜官方旗舰店登顶天猫国货美妆之首 。
不过 , 在清扬君看来 , 薇诺娜还算不上真正的“国货” 。
招股说明书显示 , 薇诺娜的母公司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泰妮” , 证券代码:300957) , 实际控制人 GUO ZHENYU(郭振宇)和 KEVIN GUO父子发行前合计持有贝泰妮57.27953%的股权 。 而郭振宇父子均为外国国籍 。 郭振宇是加拿大国籍 , 拥有中国五年期居留权 。 KEVINGUO拥有加拿大和美国双重国籍 。
GUO ZHENYU(郭振宇)和KEVIN GUO 持有 Hanson (BVI)100%的股权 , Hanson(BVI)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 Hanson(HK)并通过其持有诺娜科技 51%的股权 , 诺娜科技持有贝泰妮54.22573%的股份 。
KEVIN GUO 还持有云南海珀 100%的股权 , 云南海珀持有哈祈生100%的股权 , 哈祈生持有公司3.05380%的股权 , KEVIN GUO 通过哈祈生控制贝泰妮 3.05380%的股权 。
尽管贝泰妮公司注册在云南 , 生产也在国内 , 但贝泰妮被称为“国货”真是名不符实 。 难道新加坡老板控股的海底捞也能被称为国货品牌?
清扬君在这里并不是挑拨大家的情绪 , 而是不愿消费者被误导 。 随着国货复兴的浪潮声势越来越大 , 消费者也在觉醒 , 只要产品好 , 他们会做出自己的理性判断 , 但外资控股的贝泰妮被广泛宣传为“国货”确实不妥 。
【|化妆品监管趋严“伪国货之光”薇诺娜或将迎来“至暗时刻”】
而在宣传方面 , 薇诺娜似乎早就成了“中国药妆第一品牌” 。 然而 , 我国并没有“药妆”一说 , 因此“药妆”并不能用于宣传 。
早在2010年11月26日 , 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化妆品标识和宣称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许[2010
135号)中 , 明确指出:个别企业的化妆品违规标识和宣称为“药妆”或“医学护肤品” , 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 对生产、经营在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违规标识化妆品的以及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的 , 要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 该下架的下架 , 该曝光的曝光 , 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撤销批准文号(备案号) , 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

有趣的是 , 2013年8月12日 , 有媒体报道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负责人、全国痤疮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诊断机构负责人、教育部“高原光损伤性皮肤病发病机制及防治研究”创新培育团队带头人、全国光医学及皮肤屏障研究中心负责人、教授、博士生导师、时任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皮肤科主任、云南省皮肤性病研究所所长、薇诺娜的主要研发人员、皮肤医学美容界权威专家何黎 , 在回复记者提问时称“医学护肤品 , 它是介于普通化妆品和药品之间 , 也就是说它有功效性 , 但是又很安全 , 然后又能恢复皮肤屏障的护肤品 , 我们就叫做医学护肤品 , 在国外就叫做药妆 。 ”
因为市场不成熟、科普不及时等原因 , “药妆”、“医学护肤品”这样的虚假宣传着实忽悠了很多的消费者 , 直至2019年1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 , 再次明确我国对于“药妆”、“医学护肤品”概念均属于违法行为 。
从此以后 , “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违法宣传越来越少 , 而贝泰妮也悄悄改称为“皮肤学级护肤” 。 贝泰妮在招股说明书中 , 称皮肤学级护肤品指的是“采用温和科学的配方 , 强调产品安全性和专业性 , 适用于肌肤敏感等问题的肌肤护理产品 , 依据 Euromonitor《中国美容与个人护理品报告2020》中对 Cosmeticians 的解释所译 。 ”
而在此过程中 , 专注于敏感肌肤产品的薇诺娜 , 不断利用医院和OTC药房这两个线下发家的渠道 , 强化品牌基调 , 并借助与医院、昆明植物研究等单位的合作 , 以及皮肤科医生和专家 , 赋予薇诺娜品牌“医学”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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