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邻居家装修,杭州2岁男孩意外坠楼!爸妈:你们全都有责任,网友吵翻了!法院这么判

“各位邻居大家好 , 我家在装修 , 大家可以看看 。 各种建材装修合适的找我都可以打折 。 ”
如果在小区业主群看到这样的消息 , 正打算装修的你 , 是否会想去看看?
杨某是杭州临安某小区业主 , 同时是一家装修公司的股东 。
新房施工时 , 他在小区业主群中发布装修公司的广告 , 邀请邻居前来参观装修 , 还告诉大家钥匙就放在门口消防栓处 。
在事先未告知杨某的情况下 , 许某夫妻带着两岁多的儿子 小小(化名)到位于九楼的杨某家参观 , 参观卫生间时 , 小小不慎从还没安装玻璃的落地窗处坠落 , 后辗转多家医院进行治疗 , 大半年的时间花费了20万元医疗费 , 最终还是因颅脑损伤落下了残疾 。
许某夫妇将邻居杨某、装修公司、物业公司等告上了法庭 。
许某认为 , 杨某将房屋作为样板房进行装修 , 替装修公司发布广告揽客 , 应当与装修公司一起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 物业公司对杨某拆除外墙安装落地窗的装修行为没有尽到监督义务 , 也存在过错 。
要求杨某、装修公司、物业公司共同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共计50万余元 。
诉讼中 , 杨某和装修公司都承认装修施工是杨某自行组织的 。
杨某认为许某夫妻在没有告知自己、没有相关人员陪同的情况下参观房屋 , 孩子在这过程中受伤与自己无关 , 自己不应担责 。
物业公司则认为自己不承担现场的施工监督安全管理义务 , 杨某自行拆除外墙隔窗的行为不违反装修管理协议规定 , 意外的发生是因为没有防护措施。
法院审理后认为 , 杨某在微信群中广邀邻居参观装修 , 还告知钥匙摆放位置 , 表明大家随时可以参观 , 这种情况下杨某应对保障安全的参观环境承担相应的义务 , 但杨某改造卫生间窗时未及时采取安全提示和防护措施 , 破坏了房屋的安全使用状态 , 应承担部分责任 。
物业公司与杨某签订了《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 明确禁止装修时改变包含外墙在内的房屋外观 , 但物业公司对杨某拆除外墙的行为没有及时予以制止和跟踪管理 , 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
许某夫妇作为小小的法定监护人 , 理应知晓装修中的房屋内可能有安全隐患 , 尤其小小是未满三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对身边的危险极度缺乏认知 , 需要监护人高度注意 , 但许某夫妇将孩子带入施工现场 , 又让孩子脱离自己有效的掌控 , 存在主要过错 , 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
因此 , 法院判决杨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5%的赔偿责任, 许某夫妇自行承担其余损失 。
【参观邻居家装修,杭州2岁男孩意外坠楼!爸妈:你们全都有责任,网友吵翻了!法院这么判】后许某夫妇不服判决 , 上诉中院 。
中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
法官说法:
判断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 , 需要判断行为人是否有避免损害发生的义务 。 法定监护人有保护被监护人远离危险的照顾和注意义务 。 家长将孩子带到有安全隐患的环境时 , 更需要对孩子谨慎照顾 , 保障安全 。 悲剧的发生是各方面的过错交织汇成 , 相应的损失也应根据过错的大小分摊 , 这是法律能给予的公平正义 。 希望大家都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 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
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采访人员 黄伟芬 通讯员 临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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