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浙江仙居盗“生坟”被判刑

【一男子浙江仙居盗“生坟”被判刑】
一男子浙江仙居盗“生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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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被盗的钱币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供图
中新网台州10月16日电(范宇斌 应倩 陈乐乐)常言道 , 君子爱财 , 取之有道 。 16日采访人员获悉 , 江西人高某却为偿还家中负债 , 盗窃“生坟”获取财物 。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人民法院近日以盗窃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0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
今年5月 , 仙居县多地陆续有村民报警称 , “家里的‘生坟’被人撬了 , ‘生坟’内的财物被盗 。 ”
根据村民提供的线索 , 此后 , 犯罪嫌疑人高某等人在银行存钱时被抓获归案 , 警方当场将高某存入银行的钱进行扣押 。
据悉 , 在被追回的部分被盗钱物中 , 有些纸币已经残缺 , 且大部分的1元、5角硬币腐蚀严重 。 因涉嫌盗窃罪 , 高某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后发现 , 高某在2019年曾因盗墓获刑 , 2020年出狱后 , 其与妻子在金华永康经营一个流动早点摊谋生 , 收入有限 。
随着家里需要用钱的地方多了起来 , 高某在思索后决定“重操旧业” 。 经过多方打探 , 高某听说到仙居民众有造“生坟”的习俗 , 里面会放硬币等财物 , 便到仙居“找财路” 。
5月以来 , 高某多次驾车赶往仙居 , 找到了一处处坟山 , 并通过墓碑上的红字辨认“生坟” , 再趁四周无人 , 搬开坟墓上的石板 , 拿走坟墓里的钱币 。
仙居县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后认为 , 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多次盗窃他人财物 , 其行为已触犯刑法 , 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且高某为累犯 , 应当从重处罚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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