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女童被虐案宣判 生母获刑3年 生母与男友共同虐待女儿


2021年10月13日 , 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某威、刘某彦(女)故意伤害、虐待一案 , 并于当日进行了宣判 。
【女童|女童被虐案宣判 生母获刑3年 生母与男友共同虐待女儿】
女童|女童被虐案宣判 生母获刑3年 生母与男友共同虐待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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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一审审理查明 , 2020年2月至5月 , 被害女童佟某某(时年6岁)在与被告人刘某彦(佟某某母亲)及被告人陈某威(刘某彦男友)共同生活期间 , 频繁遭到陈某威采用各种暴力等手段实施的伤害及虐待 。 刘某彦身为佟某某的法定监护人 , 未有效阻止陈某威 , 不仅一再放任陈某威的行为 , 而且时而参与殴打、虐待佟某某 。 2020年5月中旬的一天 , 陈某威给佟某某洗澡时 , 故意将水温反复调至最高和最低档位浇淋佟某某 , 将佟某某烫伤 , 直至伤口感染严重 , 二被告人才将佟某某送往医院救治 。 经鉴定 , 佟某某身体损伤程度为一处重伤二级、五处轻伤一级、五处轻伤二级、一处轻微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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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认为 , 被告人陈某威使用暴力等手段多次故意伤害被害女童身体 , 致被害女童一处重伤、十处轻伤 , 且经鉴定构成多处伤残 , 其行为确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陈某威与被告人刘某彦系同居关系 , 其在与刘某彦及被害女童共同生活期间 , 以殴打、体罚、冻饿等方式 , 长期、频繁对被害女童进行摧残、折磨 , 情节恶劣 , 其行为亦构成虐待罪 , 应依法数罪并罚 。 刘某彦身为被害女童的法定监护人 , 虽曾带被害女童躲避陈某威施暴 , 但终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防范 , 而是放任陈某威伤害、虐待并时而参与其中 , 其行为亦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虐待罪 , 应依法数罪并罚 。 在共同伤害犯罪中 , 陈某威起主要作用 , 系主犯 , 虽其认罪悔罪 , 但陈某威故意伤害犯罪手段特别残忍 , 情节特别恶劣 , 后果特别严重 , 且主观恶性深 , 人身危险性大 , 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 。 在共同伤害犯罪中 , 刘某彦起次要作用 , 系从犯 , 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真诚悔罪 , 认罪认罚 , 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 。 综合考量二被告人的犯罪对象、犯罪动机、手段、情节、后果、社会危害性及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 ,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 依法惩处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 , 经合议庭评议和院审判委员会讨论 , 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威犯故意伤害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 犯虐待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被告人刘某彦犯故意伤害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犯虐待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 被告人陈某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佟某某人民币202767.3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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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后 , 被告人陈某威、刘某彦当庭均表示服从判决 , 不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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