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镠墓盗掘案”一审宣判:两被告人被判无期徒刑

中新社杭州10月12日电 (郭其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钱镠墓被盗掘一案 , 被告人蒋明磊、李常伟犯盗掘古墓葬罪 , 均判处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追缴二被告人的违法所得 , 予以没收 。
法院审理查明 , 2019年4月底 , 被告人蒋明磊、李常伟经网上联络预谋盗墓 , 并选择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安吴越国王陵作为盗掘目标 。 同年5月初 , 蒋明磊、李常伟从福建赶至杭州市临安区 , 对盗掘目标进行踩点 , 在临安区租房作为窝点 , 并购买盗墓工具 。
二人昼伏夜出 , 采用攀爬围墙、工具挖洞等方式盗掘吴越国王陵并盗得大量、各类珍贵文物 。 后通过刘丹(另案处理)等人销赃非法获利并分赃 。 案发后被盗文物均已追回 。
2020年5月23日 , 蒋明磊、李常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 公安机关依法冻结、查封、扣押蒋明磊、李常伟的赃款赃物一批 。
在当日远程视频庭审中 , 被告人蒋明磊、李常伟对指控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 , 蒋明磊唯对分赃数额及部分涉案财物处置提出异议;蒋明磊的辩护人认为蒋明磊主观恶性不深 , 李常伟的辩护人提出李常伟作用相对较小 , 二辩护人均以涉案文物已全部追回、二被告人系坦白且自愿认罪等为由请求从轻处罚 。 二被告人在最后陈述阶段均表示认罪 。
杭州中院认为 , 被告人蒋明磊、李常伟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 , 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 , 且盗掘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葬 , 窃得大量珍贵文物 。 蒋明磊、李常伟盗掘古墓葬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 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 依法应予严惩 , 虽然二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坦白罪行并认罪 , 经公安机关全力追赃悉数追回本案被盗文物 , 但不足以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 ,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钱镠墓盗掘案”一审宣判:两被告人被判无期徒刑】据悉 , 同日 ,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对关联案件被告人唐冬、刘丹等十人倒卖文物、敲诈勒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 分别判处唐冬、刘丹等十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至三年不等 , 并处罚金 , 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 , 予以没收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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