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消防车辆通行的车主,警方找到了!

因为长时间阻碍消防车辆通行
南昌一车主被行政拘留10日
除了拘留外 ,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青山湖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 对秦某某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 。
9月28日下午 , 南昌市青山湖区一废品收购站煤气罐发生泄漏 , 接到群众报警后 , 南昌消防立即调派3辆消防车、20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处置 。 消防车行驶至南钢大道制氧厂路段时却突遇“拦路虎” , 一辆私家车一直行驶在马路中间 , 阻挡出警的消防车 , 该车驾驶员无视消防车持续鸣笛警示 , 一路缓慢行驶 , 且多次故意减速刹车 。 该车阻挡消防车约200米 , 才加速通过路口 。 消防员到达废品收购站处立即用水枪稀释煤气浓度 , 好在处置及时 ,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
【阻碍消防车辆通行的车主,警方找到了!】
阻碍消防车辆通行的车主,警方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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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交警经过对车牌为赣AKF8**汽车的侦查 , 同时结合其他研判信息 , 民警锁定了该车驾驶员秦某某及其住处 。 9月29日下午15时 , 南昌交警与青山湖分局钢城派出所民警到达秦某某的住处将其找到 。

阻碍消防车辆通行的车主,警方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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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 驾驶员秦某某 , 男 , 58岁 , 江西南昌人 , 在青山湖区罗家集内一服装厂工作 , 秦某某对其阻挡消防车通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青山湖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 对秦某某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
秦某某阻挡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也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违法行为 , 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
综合/ 南昌消防、南昌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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