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法拍房备注“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法院:非刑事案件

极目新闻采访人员 赵德龙
近日 ,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在人民诉讼资产网上发布“关于苍南县灵溪镇幸福阳光家园6幢1604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公告以红色字体显示 , 涉案房屋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 , 引发公众关注 。

浙江一法拍房备注“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法院:非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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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告显示 , 苍南县灵溪镇幸福阳光家园6幢1604室 , 规划用途为住宅 , 建筑面积87.94平方米 , 权证号为浙(2020)苍南县不动产权第0029877号 , 权属人为陈某某、黄某某(产权登记在申请人余某某、陈某某名下) , 毛坯房 , 已腾空 , 无租赁 , 有电梯 。
【浙江一法拍房备注“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法院:非刑事案件】其中瑕疵说明第4条称 , 涉案房屋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 。 网站显示该房屋评估价:126.86万元 , 起拍价:89万元 , 保证金:12万元 , 增价幅度:1万元(或整倍数) 。
据了解 , 非正常死亡在法医学上指由外部作用导致的死亡 , 包括火灾、溺水等自然灾难;或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等人为事故致死 。 与之相对的正常死亡 , 则指由内在的健康原因导致的死亡 , 例如病死或老死 。
苍南法院委托浙江畅拍在拍卖期间对相关信息进行提供咨询 , 9月28日 , 浙江畅拍工作人员告诉采访人员 , 该房屋因被法院查封故公开拍卖 , 房屋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并非刑事案件 , 死亡事件和房屋被拍卖案件也不相干 。
28日下午 , 极目新闻采访人员联系苍南县人民法院 , 工作人员告知此拍卖属实 。 因该房屋确实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 , 按照当地风俗 , 故在拍卖说明中予以说明 , 但该事件并非刑案 。
一位从事房地产行业多年的人士告诉极目新闻采访人员 , 法拍房即“法院拍卖房产” , 是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 。 消费者通过法拍房购买房屋时 , 可重点关注房子产权、抵押、物业等房屋自身因素 , 结合购房税费、贷款、户口等其他问题 , 综合分析之后再做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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