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救落水者,两名大学生被四川省政府评定为烈士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何鑫、罗东来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川府函〔2021〕183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何鑫、罗东来为烈士的请示》(广府〔2021〕48号)收悉 。 现批复如下 。
何鑫 , 男 , 汉族 , 1999年6月出生 , 剑阁县人 , 生前系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学生 。 罗东来 , 男 , 汉族 , 1999年4月出生 , 剑阁县人 , 生前系新疆财经大学学生 。 2020年3月12日 , 何鑫、罗东来在剑阁县下寺镇清江河勇救不慎落水的梁某某、王某某 , 不幸溺水牺牲 。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718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 省政府评定何鑫、罗东来同志为烈士 。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6日
【勇救落水者,两名大学生被四川省政府评定为烈士】
勇救落水者,两名大学生被四川省政府评定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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