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提出假离婚再复婚,三个月后却另嫁他人!男子怒而起诉

日前 , 采访人员从南通如东法院
了解到一起离奇的案件 ,
【妻子提出假离婚再复婚,三个月后却另嫁他人!男子怒而起诉】当地一对夫妻说好假离婚 ,
一年后复婚 ,
可办理离婚手续仅仅三个月后 ,
妻子就另嫁他人了 。
前夫不服 , 向法院提请了诉讼 。
2013年 , 男子刘某与女子曹某经人介绍相识 , 后登记结婚 。 婚后两人生了个孩子 , 生活其乐融融 。 刘某说 , 2019年 , 曹某及其母亲何某突然提到 , 算命先生说曹某家中来年有一劫 , 只要曹某离婚就可以化解 。 为此 , 曹某和母亲劝说刘某假离婚 , 一年后再复婚。
虽然觉得妻子和岳母有点迷信 , 但刘某禁不住劝说 , 还是答应了 。 后来 , 两人去民政局签署了曹某准备好的离婚协议 , 并办理了离婚手续 。 回家后 , 两人如往常一般生活 。
半个月后 , 曹某突然收拾行李说是要回娘家住 。 两个月后 , 曹某与李某领了结婚证。 刘某震惊之余得知 , 曹某在跟自己离婚前便与李某有往来 。 气愤的刘某当即向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撤销其与曹某签订的离婚协议 , 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并要求曹某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万元。
审理中 , 曹某拒不承认刘某所述的“假离婚”事件 , 声称二人是因感情不和离的婚 , 且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都很公平 。 对此 , 刘某并无证据提交 。
后经法院调解 , 刘某与曹某达成一致意见 , 两人共有的位于南通市的一套房屋归刘某所有 , 刘某给付曹某应分割款人民币25万元。 刘某给付分割款后 , 曹某配合办理房地产变更手续 , 所需税费由刘某承担 。 婚生子随曹某生活 , 刘某每月给付抚养费800元 , 到其独立生活为止。
法官表示 , 为了买房、逃避债务等种种事由 , 有些人选择“假离婚” 。 实际上 , 并不存在“假离婚”的说法 。 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就算离婚 , 即便签订了“假离婚协议” , 均无法对已办理的离婚效力产生影响。 若是为了逃避债务 , 大可不必“假离婚” ,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 , 即使离婚了 , 双方仍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 即使不离婚 , 债权人也无权要求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债务 。 至于出于其他目的办理“假离婚”的夫妻 , 则要小心鸡飞蛋打、人财两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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