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醉汉驾车上路狭路相逢,一人死亡,一人悔恨……

都喝了酒
都驾车出行
都心存侥幸
事故也就随之而来了
醉驾撞上醉驾
你以为不可能的事
这一刻也都发生了
2021年2月5日22时47分许 , 邓某某驾驶一辆粤R6S***小型轿车沿连南县三排镇往三江镇方向行驶 , 行驶至连南县261省道6KM+600M处 , 在超越前方车辆时 , 与对向驶来的盘某某某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发生碰撞 , 造成盘某某某死亡 , 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
事故发生后
清远交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开展人员救助与事故勘查工作
却发现两名涉案人员
身上都散发着浓浓的酒气
检测
结果
经测试 , 邓某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77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 , 且存在无证驾驶行为;盘某某某血液酒精含量达271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 , 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
2次酒后驾驶仍不悔改
第3次终酿祸
【两醉汉驾车上路狭路相逢,一人死亡,一人悔恨……】经调查 , 邓某某于2017年9月12日 因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15天 , 2020年12月31日 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 , 并在2021年1月25日被执行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
行政拘留释放不足一个月后, 邓某某再一次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且未确保安全超车 , 撞上了同样醉酒驾驶的盘某某某 , 导致事故发生 。

两醉汉驾车上路狭路相逢,一人死亡,一人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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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无证驾驶
可再多的忏悔也为时已晚
事已至此 , 我们更应该吸取教训
这起事故的罪魁祸首是谁?
是本不该存在的侥幸心理!
是对交通安全教育的漠视!
安全与守法相随 , 事故与违法并存
作为机动车驾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 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处十日以下拘留 , 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酒驾除了要面临法律的严惩
还将付出沉重的
经济成本、社会成本

两醉汉驾车上路狭路相逢,一人死亡,一人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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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的社会危害性极大 , 无论遭遇什么样的事情 , 请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 切勿酒后驾车 。 请各位驾驶人珍惜生命 , 珍爱家人 , 坚决抵制酒驾 , 同时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加强监督 , 主动劝阻和制止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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