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躲债800万房子350万卖给儿子儿媳,法院撤销买卖

浙江临海市男子李某欠下330万元债务 , 为躲避债务 , 他将名下一套房产低价卖给儿子儿媳 。 近日 , 临海市法院依法撤销李某与其儿子、儿媳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 , 判决案涉房产仍归李某所有 。
澎湃新闻9月1日从临海法院获悉 , 李某在当地办眼镜厂多年 , 2018年3月 , 李某以工厂要扩大生产为由 , 向朋友王某借钱应急 , 并允诺月利率两分 。 王某觉得李某家里有厂还有一幢六层楼房 , 加上利息不低 , 便同意借钱给李某 。 王某不但拿出自己所有积蓄 , 还对外以一分利的利率借款 , 凑了70万元借给李某 。
王某借钱给李某的事情被其他人知晓 , 一些人认为有利可图 , 主动要求借钱给李某以赚取利息 。 最终 , 包括王某在内共计12人借给李某330万元 。
没想到 , 李某借钱后没有归还借款本金 , 连约定的借款利息也没有支付 。 其工厂因经营不善关停 , 本人也失联 。 2020年8月 , 王某等人陆续向临海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偿还借款本息 。 临海法院判决支持王某等12名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
今年1月 , 王某等12名债权人向临海法院申请执行 , 法官初步调查发现 , 李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 他原有的一幢楼房已转让到儿子、儿媳名下 。
6月8日 , 王某等12人向临海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李某与儿子、儿媳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 。 庭审中 , 李某、李某儿子均表示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 购房款为350万元 , 并提交了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公证书 , 但却无法向法院提交所谓350万元购房款的支付凭证 。 且经专业机构评估 , 案涉楼房价值800多万元 , 双方约定的成交价远远低于房屋的价值 。
近日 , 临海法院经审理依法撤销李某与其儿子、儿媳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 , 判决案涉房产仍归李某所有 。 法院将把上述房产作为李某可供执行财产依法进行司法拍卖 , 以清偿王某等12名债权人的债权 。
【男子为躲债800万房子350万卖给儿子儿媳,法院撤销买卖】《民法典》第539条规定 ,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 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 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 , 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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