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重庆:立法保障长江“十年禁渔”


_原题:重庆:立法保障长江“十年禁渔”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李国)7月30日 , 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 , 通过立法保障长江“十年禁渔” 。 明确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 , 其他禁捕区域引导文明垂钓、生态垂钓 , 非法垂钓最高罚2000元 。
《决定》从四个方面对垂钓作了规范:区分水生生物保护区和其他禁捕区域 , 分类进行管理;授权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休闲垂钓具体管理办法 。 目前 , 该办法已经进入起草阶段;对休闲垂钓具体管理办法的制度架构提出要求 , 明确禁钓区、禁钓期、钓具、钓法、钓饵以及钓获物种类、规格和数量等;对行业协会进行规范 , 促进文明垂钓、生态垂钓 。
据介绍 , 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的 , 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没收钓获物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 , 没收渔具 , 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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