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四川南充一男子火了,钓鱼五斤罚款4000元,网友:遵纪守法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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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四川南充一男子火了,钓鱼五斤罚款4000元,网友:遵纪守法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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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四川南充一男子火了,钓鱼五斤罚款4000元,网友:遵纪守法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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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钓是一种传统的休闲娱乐活动 , 如今已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喜爱 , 钓鱼不仅能修身养性 , 还能收获渔获 , 更重要的是 , 钓鱼的时候时刻可能都会有永远不知道的意外惊喜 。

钓鱼虽好 , 但并不是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可以钓鱼 。 在四川南充境内就有6个地方是常年禁渔的 , 它们分别是:仪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李家河鲫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构溪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消水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南部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南充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 , 是鱼类的产卵禁渔期 , 期间 , 四川南充市境内所有天然水域禁止包括垂钓在内的一切捕捞活动 , 同时禁止水禽放养、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等 。 其余时段 , 在非保护区可以进行传统的休闲垂钓 , 但仅允许“一人一竿一线一钩” , 且所得渔获不得用于交易 。
【南充|四川南充一男子火了,钓鱼五斤罚款4000元,网友:遵纪守法很重要】
近日 , 四川南充高坪区农业农村局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龙门、小龙执法大队 , 对嘉陵江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小龙电站至凤仪电站)联合巡逻执法时 , 在小龙与龙门交界处水域发现有多名垂钓者 , 在对大家进行了政策宣讲后 , 大多数垂钓者主动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 , 迅速收拾渔具离开并将所得渔获全部倒回原水域 , 唯独一名雍姓男子无论执法人员怎样劝说 , 始终不愿意将所得5斤渔获放回原水域 。

随后 , 执法人员按程序对雍姓男子进行立案查处 。 其未经批准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 , 违反我国的《渔业法》 , 高坪区农业农村局对他作出了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处罚决定 。

最终 , 通过执法人员动之以情 , 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 , 雍姓男子表示接受处罚 , 并主动缴纳了罚款 , 同时保证以后绝不在保护区内从事一切捕捞活动 。

据南充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称 , 雍姓男子垂钓被罚是四川南充自2021年1月日全面实施10年禁捕以来 , 首例因在保护区内垂钓而被立案查处的非法捕捞活动 。
你喜欢钓鱼吗?对此 , 你们怎么看?欢迎下方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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