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筑|电动车停放新规8月起施行 这样停放电动车最高罚款10000元

来源丨综合应急管理部官网、央视财经、检察日报
通信建筑|电动车停放新规8月起施行 这样停放电动车最高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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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对这张动图都不陌生
电动自行车电梯内自燃案例时有发生
相关消防安全隐患屡禁不绝
应急管理部近日公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明确规定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
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
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 拒不改正的 , 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 , 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 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此外 , 《规定》还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 , 违规动火、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未落实值班制度 , 未按规定建立消防组织等将受到处罚:
(一)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 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 , 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 , 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三)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 , 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四)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 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六)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延伸阅读
(一)高层住宅建筑 , 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
(二)高层公共建筑 , 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 , 包括宿舍建筑、公寓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旅游建筑、通信建筑等 。
新规如何落实?谁来落实?
近年来 , 电瓶车发生燃爆的安全事故层出不穷 。 除了缺乏明晰规范 , 电瓶车上楼入户一直未能被杜绝 , 小区物业是否尽到了相应的管理责任也值得探讨 。
通信建筑|电动车停放新规8月起施行 这样停放电动车最高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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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建筑|电动车停放新规8月起施行 这样停放电动车最高罚款10000元】民法典规定:
物业服务人员应当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 , 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 物业服务人员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 因此 , 从法理上讲 , 物业对电瓶车上楼入户这种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是有管理责任的 。
既然法律赋予了这种责任 , 物业就应该运用好落实好 , 就算缺乏明晰规定 , 也当依据法律精神 , 有效阻止电瓶车上楼入户 , 而不能在事故发生后以“无管理权限”为由去推脱责任 。
小编再次提醒:
不要把电动车放在楼道充电
不要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
不要把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出口处
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 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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