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用个人二维码收罚款?陕西勉县交管大队:系民辅警帮忙代缴

针对“网帖反映陕西省汉中市勉县交警用个人二维码收缴罚款”一事 , 5月20日20时许 , 勉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官方微博发布回应称 , 交通违规人员谢某某因急于上班请求辅警代其缴纳罚款 , 用微信转账200元到辅警个人账户 。 执勤民警当场开具了处罚票据 , 执勤民辅警已代为缴纳至银行专用账户 。
20日晚 , 勉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回应前述事件称 , 5月19日10时许 , 该队江南中队辅警在勉县勉温路进行道路巡查执勤中 , 查处谢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 , 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处罚 , 开具了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并当场送交谢某某本人 , 告知其通过银行缴纳罚款 。
勉县交警表示 , 谢某某称要急于上班请求辅警代为其缴纳 。 为方便群众 , 在谢某某再三请求下 , 谢某某用微信转款200元到辅警个人二维码 , 执勤民警当场开具了处罚票据 。 执勤民辅警已将该项罚款代为谢某某缴纳至银行专用账户 。
【交警用个人二维码收罚款?陕西勉县交管大队:系民辅警帮忙代缴】前述情况说明还称 , 为严格落实罚缴分离规定 , 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 , 严格规范执法 , 同时虚心接受社会监督 , 提升执勤执法水平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