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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2.2条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对上市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 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 , 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 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 , 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 , 参加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 , 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 , 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 , 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
(五)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性 , 督促公司董事会及时回复本所问询;
(六)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 , 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
(七)知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则、本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时 , 或者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相关规定的决策时 , 应当提醒相关人员 , 并立即向本所报告;
(八)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 , 保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资料 , 并负责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九)《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本所对本规则第1.5条监管对象实施日常监管 , 具体措施包括:
(一)要求发行人、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或者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对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二)要求公司聘请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三)发出各种通知和函件等;
(四)约见有关人员;
(五)暂不受理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出具的文件;
(六)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七)向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监管建议函;
(八)其他监管措施 。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等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接受并积极配合本所的日常监管 , 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回答本所问询 , 并按要求提交说明 , 或者披露相应的更正或补充公告 。
以下为原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监函〔2020〕0079号
关于对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当事人: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A股证券简称:中国化学 , A股证券代码:601117;
李涛 , 时任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
经查明 , 中国化学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南投)是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或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工程)控制的企业 , 是中国化学的关联方 。 2018年12月、2019年10月 , 公司分别与中化南投共同增资项目公司 , 构成关联交易 , 但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披露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 全资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化建)与中化南投、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发集团)共同投资成立众拓家具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拓公司) 。 众拓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6,980万元 , 其中三化建认缴13,759.8万元、持股51% , 中化南投认缴9,173.2万元、持股34% , 城发集团认缴剩余资本金、持股15% 。
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披露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 全资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化建)与中化南投、城发集团共同投资成立群拓家具产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拓公司) 。 群拓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6,220万元 , 其中四化建认缴13,372.2万元、持股51% , 中化南投认缴8,914.8万元、持股34% , 城发集团认缴剩余资本金、持股15% 。
来源:(中国经济网)
【江苏龙网】网址:/a/2021/0326/lmkd0H33161L2020.html
标题:公司|中国化学关联交易未及时信披 董秘李涛遭监管关注(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