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标准重大变化!“老年代步车”将升级为乘用车


电动车|标准重大变化!“老年代步车”将升级为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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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速速电动车,又称“老乐头”,因不需要驾照、不需要上牌、不限行等先天性优势,备受老年人的喜爱,因此被打上了“老年代步车”的标签 。
当前市面上出现了各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所谓的“老年代步车”,不仅混淆了老年朋友的视听,更是给驾车的老人、残疾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各地政府都在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禁止这些“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 。
近日,据媒体报道,天津中汽中心就《 GB/T 28382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修订组织相关讨论会,会议讨论低速电动车相关法规事项,还对高速电动车标准制 定时间早,门槛低、约束力小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初步拟定了后续修改方向 。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增加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定义,针对低速电动车不再单独出标准,此次修订GB/T 28382标准,将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内容添加进去 。
电动车|标准重大变化!“老年代步车”将升级为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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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标准修订进程,预计低速车标准或将最快将于9月份发布 。
工信部、装备中心、汽车工业协会、交通部、公安部、中汽研标准所及政研中心针对GB/T 28382标准修订(主要添加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内容),对标准修订背景、标准修订草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讨论如下:
1、针对低速电动车不再单独出标准,此次修订GB/T 28382标准,将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内容添加进去 。
2、该标准依然坚持三个不变原则:
一是国务院“规范一批、淘汰一批、升级一批”三个一批的思路不变 。
二是安全要求不变,在安全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针对“低速化、小型化”提出要求 。
三是整体框架不变,依然是工信部、装备中心、汽车工业协会、公安部和交通部管控 。
3、标准修订原则:紧跟新能源汽车技术发展,更新技术要求;替换不适用的老标准,更新引用新标准;针对微型纯电动乘用车:低速化、小型化、轻量化 。
4、标准修订主要内容:
(1)增加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定义:驱动能量由动力蓄电池提供,座位在4座及以下,最高车速40~70km/h 。
(2)增加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外廓尺寸、整备质量的要求:长度不大于3500mm,宽度不大于1500mm,高度不大于1700mm,整备质量不大于750kg 。
(3)取消原标准中行李箱的容积要求 。
(4)增加碰撞后安全要求: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正碰试验速度要求为40km/h,侧碰和后碰的要求跟传统车的要求一致 。
(5)增加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低速提示音要求:车速低于20km/h时,能够给车外人员发出适当的提示性声响 。
(6)增加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限速装置、制动性能要求: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应具有限速功能或配备有限速装置(限速到70km/h),制动性能方面应配备符合规定的防抱死制动系统(ABS为强制要求) 。
(7)提高对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续驶里程要求:
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续驶里程都提高到100 。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30分钟最高车速要求为40-70km/h,对续航里程(续航里程测试方法为等速法,速度要求为30km/h)没作要求,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行控制 。
(8)增加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比功率的要求:10-20kw/t 。
(9)更新纯电动乘用车动力蓄电池要求:
重点更新了电池的相关要求 。
增加了电池能量密度的要求: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能量密度要求不小于70wh/kg 。针对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特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模拟碰撞试验和循环寿命要求:电性能要求应满足GB/T 31486,电池模拟碰撞试验在X方向加速度为GB 38031要求的80%(由于整体车速降低),Y方向加速度不变;电池循环寿命要求为循环500次后不低于原始状态的90% 。
(10)增加整车标志和标识要求:增加“微电”的标识要求(在车身两侧及后侧易见部位,最高车速也要求体现) 。
5、标准草案中对低速车其他方面要求也作了补充:
(1)轮胎:应满足GB 9743,必须为汽车用轮胎 。
(2)稳定性:应满足GB/T 14172,向左侧和右侧倾斜的侧倾稳定角均应大于等于35°(强制要求) 。
(3)起步加速性能:车辆在0~30km/h的加速时间,应小于10s 。
(4)爬坡性能:通过4%坡度的爬坡车速不低于20km/h 。通过12%坡度的爬坡车速不低于10km/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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