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炮仗炸“6条小鱼”被捕?小时候干过的举手!钓鱼也会被抓吗?

河南|炮仗炸“6条小鱼”被捕?小时候干过的举手!钓鱼也会被抓吗?

文章图片

河南|炮仗炸“6条小鱼”被捕?小时候干过的举手!钓鱼也会被抓吗?

文章图片

河南|炮仗炸“6条小鱼”被捕?小时候干过的举手!钓鱼也会被抓吗?

文章图片


\">【村长晓佳一】用文字记录农村生活 , 书写三农问题 , 解读社会焦点!敬请点击关注!
试问一下:玩过炮仗的人有吗?小时候把爆竹扔进水里炸鱼的有吗?在城市或者水域较少的地区应该很少做出这种事的 , 但是只要处于农村 , 尤其是水系发达的农村地区 , 春节前后玩鞭炮的小孩子就有很多 。

把炮仗当做鱼雷扔进鱼塘水沟的也不在少数 , 由于是出生在五六十年代和七八十年代的人 , 小时候别说是炮仗烟花爆竹 , 就是自制的火药鱼雷炸鱼的也是有 , 特别是矿区可以搞到火药的人和原先有民兵连配枪的 , 家有猎枪的都有子弹火药的 , 在那些个年代用酒瓶子自制鱼雷炸鱼太平常了 。
而到了九十年代以后 , 各类枪支上交 , 火药管制严格 , 炸鱼的就少了很多 , 顶多就是小孩子用炮仗扔到水里炸一下听个响 , 想要炸死鱼除非是运气太好了 。 记得在小的时候专门有一种小擦炮 , 专门可以在水底炸的 , 那时候农村一过年每个小孩都要买好多盒 , 专门到河边去放 , 炸出的水花四溅 , 小孩子们一阵欢呼 , 谁要能炸上来个鱼就将受到膜拜 。

然而我们不知道的是现在想要像小时候一样在河里放炮炸鱼不行了 , 弄不好要被抓起来蹲看守所 , 而近日就因为用炮仗炸鱼 , 两个人因此被捕 。
在今年的2月14日情人节 , 也是我们的大年初三 , 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两位村民为解馋 , 在村中河道内使用大型炮竹点燃后丢入河道中 , 爆炸将鱼震死或震晕后用网兜捞上来 , 二人通过此方式共捕捞到野生河鱼6条 , 违反了城步全县天然水域全面禁捕的通告 , 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 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

也就是说用户炮仗炸鱼 , 仅仅是6条手指长的小鱼已然犯罪 , 情节严重者要面临牢狱之灾 , 目前这两位村民已经取保候审 , 不处在看押 , 主要由于危害性不大 。
而这件事经过网络发酵 , 很多网民对此都不能理解 , 毕竟在谁看来6条小鱼和犯罪都不能够联系在一起 , 在我们的认知中 , 杀人抢劫 , 偷盗危害公共安全才是犯罪的概念 , 而这6条既不是珍惜保护品种也不是危害公共安全怎么就成了罪犯 , 是不是现在我们到河里捉些蝌蚪 , 在地里捕些蚂蚱 , 或者是在水沟里钓鱼也是犯罪行为?

毕竟现在谁钓鱼、捉蝌蚪啥的也不能专门申请合法捕捞 , 那么都成了涉嫌非法捕捞罪 。 当然我们不应该质疑刑法的制定 , 因为在当今社会形态下 , 我们要保护野生动物 , 保护生态平衡 , 但是归根到底来说我们保护的都是我们人类自己 。
我们看事情既要看过程 , 也要看结果 , 尤其是法律审判的依据要因果相连 , 从后果上看并不严重 , 仅仅6条小鱼 , 过程用的也就是炮仗 , 不属于违禁品 , 捕捞用的网兜哪都可以买到 , 主观意识仅仅是因为想吃鱼 , 没有社会危害性 , 造不成生态的失衡 , 如果因此用刑法量刑对于法律来说未免儿戏 。

虽说执法必严 , 违法必究 , 但我们也不得不质疑有些法律制定的未免过于宽泛 , 不能够准确表达其含义 。 因此有网友感叹:如果因为环境保护 , 保持生态平衡 , 保护水产品 , 连一只蜗牛都不能损伤 , 一条小虾都要入刑 , 那么这个社会我们怎么活动 , 有一天路上踩只蚂蚁是不是也要判个三五年?
而我们应该相信这样放炮仗炸鱼 , 路上踩死蚂蚁的 , 开车压死小狗的在以前有 , 现在有 , 未来还会有 , 这样都要入刑我们将寸步难行 , 社会活力会逐渐丧失 , 人们都不敢出门了 。
【河南|炮仗炸“6条小鱼”被捕?小时候干过的举手!钓鱼也会被抓吗?】
模糊不清的界限让我们不自觉地就能越过 , 因此在制定和普法的过程中要有深度也有广度 , 各种警示牌需要配备 , 不要仅仅是执法者懂得法律 , 懂得规避 , 更要让我们这些老百姓对于违法行为有清晰的认知 , 像这种有违公共常识 , 界限模糊不清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有几个能真正遵守和在意的?提前预防就能少了事后的追责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