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离”?90后加入离婚大军( 二 )


广东茂名化州法院最近审理了一宗90后离婚案件 , 年轻夫妻结婚不到半年就闹离婚 , 男方在庭审中细数女方“十大罪状” , 认为对方睡前在房间泡脚、不讲个人卫生、不懂基本烹饪技巧等行为难以忍受 。 经了解 , 这对夫妻经人介绍相识 , 网聊1个月见面 , 见面后次日便领证 , 只因父母认为“年纪到了 , 必须先成家” , 便抱着“先结婚后恋爱”的心理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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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三十而离”还需多方合力
多位受访者指出 , 看待年轻人离婚现象无需过分悲观或是一味否定 , 但离婚也不仅仅是个人私事 , 还关乎无数家庭的幸福、关系利益相关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 为此 , 还需多方用力 , 避免“三十而离”现象持续发展 。
“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 , 针对轻率离婚的社会现象 , 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 。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说 , 这一规定也体现出法律背后的道德伦理基础——尊重婚姻、尊重家庭、珍惜感情 。
“但这一规定有点类似于婚姻中的一脚急刹车 , 是在事后起作用 。 ”民俗专家常嗣新表示 , 要让90后真正“而立” , 还需父母有边界意识 , 成年子女有角色转换意识、责任意识 , 真正为自己的婚姻和人生承担起责任 。
网上许多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文章后 , 留言第一的往往是“结婚才更需要冷静期” 。 专家提出 , 降低离婚率的前提是应不断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 , 减少冲动结婚 。
半月谈采访人员了解到 , 目前全国已有54.3%的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设置了婚姻家庭辅导室 , 为当事人提供情感辅导、心理疏导、危机处理等服务 , 但仍有不少地区未设立专门机构 。 有民政系统人士建议 , 可通过政策扶持、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 , 共同参与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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