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能革大清的命,却革不掉女性的裹脚布?不缠足是奇耻大辱


为什么能革大清的命,却革不掉女性的裹脚布?不缠足是奇耻大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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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小脚美而大脚丑,是传统社会女子缠足的美学出发点。而这一风俗习惯又和婚嫁绑定在一起,致使缠足陋习在近代乡村社会难以取缔。虽然从清末以来,政府不断下令禁止缠足,但是至少到抗日战争前,普通的民众还是普遍认为小脚女人好看。一、老百姓的美丑观小脚为美的观念由来已久。清代有个人叫钱泳,他说“元明以来,士大夫家以至编户小民,莫不裹足”。他分析全民裹足的原因在于,“似足不小不可以为人,不可以为妇女”。按照钱泳的说法,缠足的传统从元代就已经开始了,而且不分地位和阶层。如果家中的女性不缠足,就不配为人,也不配为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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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贵族妇女老照片元明以来,小脚的确是美女的标配,就像今天追求大眼睛、高鼻梁、嘟嘟嘴一样寻常。《西厢记》中,张生夸赞崔莺莺的美貌,对她的小脚甚是欣赏。晚清以来,由于风气的变化,不缠足运动逐渐兴起,政府部门也不断下令禁止缠足。不断的禁令表明政府开风气的决心,但是也从侧面表明民间的缠足习惯是多么的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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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年,四川搞新政的人要求女子放足,说当地人之所以忍着痛苦缠足,是因为“女儿家穿裙褂,一定要缠足方才好看”,于是便向百姓解释说,“女人家好看处,在乎容貌,哪里是足”。四川省政府还特地出了一个劝令放足的白话文告示,非常有趣:“从前未禁缠足,以天足为丑。现在人人都是天足,个个都以缠足为丑,尔等再不放足,真是不知自丑!”官方的口气够尖酸刻薄的了,但当地老百姓就是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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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的小脚女人这样的情形在近代社会随处可见。《晨报》就对北京的缠足习惯提出批评:“那些无智识的妇女,她们到现在,还认为小脚好看。”即便到了民国之后,北伐开始,时人还在批评北京裹小脚的陋习没有废除,可怜的五六岁小女孩,已经裹得三寸金莲,步履难行。问起原因,她们总不外说一声“好看些”!在山西,阎锡山就说:“即便都1923年了,但是缠足的人还是很多,说天足的不好看。”缠足的观念在普通百姓的心目中非常牢固,即便政府不断提倡,但是老百姓以小脚为美的审美观念在民国时仍没有根本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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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缠足与婚嫁陋习难以破除,除了跟审美观念有关外,还跟嫁娶习俗有关。一位从云南大山走出的新式人物回忆道:“从前在家乡时,常常听见为父母的替儿子选择媳妇时,一开口就要问姑娘的脚小不小?”男子谈对象时,最关注的就是女方是不是小脚,否则其他一切免谈。这也是为什么到了30年代的云南,汉族妇女80%都会缠足。裹足一旦跟婚假挂上钩了,禁缠足运动就难推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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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夫妻“结婚照”当时一些初级学校宣传女孩子不能禁足,天足好看,家长纷纷以此为借口,不让女儿入学。在那样一种“女为悦己者容”的社会,不管是父母还是女孩子自己,都认为不缠足就找不到男朋友,自然也不会有幸福的婚姻。所以即使缠足对女性来说遭受巨大的身心痛苦,但是为了后半辈子的幸福,她们别无选择。当时就有人试图从婚姻入手,解决缠足问题。《民众生活周刊》有人就曾发文:“凡未订婚的女子,若不解放缠足,暂时不许她订婚。已订婚的女子 ,若不解放缠足,暂时不许她结婚。”但是实际的实行效果,却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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