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翻译官”:官不大、地位也不高,“条条框框”还挺多( 二 )


唐朝“翻译官”:官不大、地位也不高,“条条框框”还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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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使朝拜
2、唐代在译语人的人数和官员品级设置上有详细的规定
唐代对译语人设置规定详细。
据《新唐书·选举志》:“鸿胪译语,不过典客署令”,典客署隶属于鸿胪寺,《新唐书·百官志》典客署条载:“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三人,从八品下……掌客十五人,正九品上。”
鸿胪译语“不过典客署令”,则应不高于从七品下。由此可见译语人的位阶较低,不过通过这样详实的设置规定,也从侧面反映出译语人在唐代所起的重要作用。
译语人由熟悉汉语在内的两种以上语言和文化的人担任1、由粟特人、突厥人担任的译语人
唐代的译语人必须由熟悉包括汉语在内的两种以上的语言和文化的人担任,而主要为昭武九姓的粟特人、突厥人、少部分汉族人担任。
《册府元龟》载:“贞观中太宗遣折冲都尉直中书译语揖怛然纥给使西域”据“揖怛然纥”的姓名,他应为突厥人。
又如,据固原南郊乡小马庄村唐代史氏家族墓地发掘出土《史诃耽墓志》载:“君讳诃耽,字说,原州平高县人,史国土之苗裔也……武德九年(626年)奉敕直中书省翻译朝令”可知中书译语人史诃耽,出于昭武九姓之一的史国,为粟特人。
2、在唐与日本,新罗关系上起重要作用的新罗译语人
在圆仁的《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不只一次提到新罗译语,唐在淮南节度使(治扬州)辖下的楚州(今江苏淮安县),设有新罗译语人。卷3记载:会昌二年五月廿五日,“楚州新罗译语刘慎言今年二月一日寄仁济书云”,会昌三年正月廿九日,“得楚州译语刘慎言书一通”,会昌四年九月廿二日,“作书付送楚州译语刘慎言及薛大使”
唐朝“翻译官”:官不大、地位也不高,“条条框框”还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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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新罗遗迹
新罗译语人在处理唐与日本、新罗的关系上起重要作用,不单单是翻译和接待,还要与当地政府接洽并疏通关系,安排住宿,保管行李,并随时探知朝廷信息。
《圆珍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一书中关于新罗译语的记载有30多条,人物主要有刘慎言、王请,张咏,金正南,朴正长、道玄等。刘慎言等译语人兼通日本国语和汉语,在唐朝与新罗、日本交往频繁的时期,充当了中介人的角色。唐代在民间亦有不少专门从事翻译工作的人称之为“舌人”。多由长期生活在唐朝的蕃客所担任,主要参与民间的商贸交易等诸事宜。
唐代译语人制度的进一步发展,译语人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1、译语人法规:翻译不实论罪
唐代译语人制度与前朝相比有了更进一步发展,但这不仅仅体现在译语人从中央到地方成为朝廷的正式官员,承担更多的职能,更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译语人制度上的完善,这些规定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翻译不实论罪,译语人出入馆门,以及边州置译语学官。
翻译不实论罪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唐律疏议》。其记载到:“与同罪者,诈伪律:‘译人诈伪致罪,有出入者,与同罪。’”意为译语人在翻译的过程中出现与事实不符的情况,与犯案人员所获罪相同,一起承受法律的制裁。
唐朝“翻译官”:官不大、地位也不高,“条条框框”还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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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
另载“证不言情及译人诈伪”。译语人在翻译时与事实有误,译语人要与犯罪的人员承受相同的罪罚。如犯案人员应受惩罚为徒一年,而译语人译成徒二年,则译语人就要受所加的一年徒刑,而当犯案人员应受的为流刑,而译语人为其减轻罪罚,译成徒两年,译语人就要接受相差的两年徒刑的惩罚。
“客馆”为鸿胪寺所设,为接待前来朝贡的蕃客和各方使节。典客署所管领的鸿胪寺下属的鸿胪客馆为唐代馆待四夷蕃使的一个重要客馆。《新唐书·回鹃传》云:“自乾元之后,使者相蹑,留舍鸿胪。”《唐会要》载:“其宰相大首领等至者,馆于鸿胪寺。”本条规定涉及的译语人的身份问题,鸿肿寺的官吏,出入必须携带“门籍”,掌客、译语人出入客馆,要由长官开具证明,下达“状牒”于馆门,之后才能在守门官吏的陪同下,一起进入客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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