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别三日|士别三日蒙恬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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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别三日|士别三日蒙恬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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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大将蒙恬带兵在外作战,定期向秦王呈送战报。当时的人们用竹签写字,写一笔就要蘸上一次墨,速度很慢。在一次打猎的归途中,蒙恬看到兔子的血在地上拖出弯弯曲曲的痕迹,突然产生灵感,就将兔毛插在竹管中写字。不过,兔毛吸墨的效果并不比竹签好,蒙恬怎么试都不行,气得把笔扔到门外的石坑里。过不几天,他无意中看到被自己丢弃的毛笔,兔毛湿漉漉的似乎吸水性更强了。他拿着毛笔蘸墨来试,不料兔毛突然吸饱了墨,可以连续写好几个字。原来,石坑中的碱性水脱去了兔毛的油质,便于书写的毛笔就这样被造出来了。因为蒙恬的笔是免毫竹管制成的,所以他在“聿”字上加上竹字头,再添上“兔”字的尾巴,变成今天的“笔”字。民间传习这一故事时, 甚至加上“恬笔伦纸”的说法以便于记忆。或许蒙恬确实在笔毛和笔杆的改进上功不可没,不过毛笔由蒙恬制造的说法显然是无视先秦几千年的文明史。如果蒙恬之前没有毛笔,《 离骚》难道是屈原拿着石头刻出来的?如果笔这一发明要由我们来完成,我们将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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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身原始社会,我们的头脑中根本没有笔的概念和形象。我们只是想要快速地画出那些我们常常使用的符号和图形。用尖石刻画当然是很好的选择,但或许我们可以用手指蘸着有色液体,画在石头上、墙壁上、木块上、动物清洗干净的骨头上,这个液体最好是鲜血之外的东西,比如可以把树枝燃烧后黑乎乎的灰烬加水搅匀,就可以作墨。但手指是不吸墨的,我们注意到了软软的毛状物,接下来的工作就像爱迪生网罗天下金属寻找最合适的灯丝一样,野鸡的毛、山羊的毛、马鬃、鹅毛、老鼠的胡须、初生婴儿的胎毛....实际上,这个实验中国人持续了几千年,可说是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用绳子将一撮毛绑紧再用手指捏住去蘸墨?我相信祖先们有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这么做的,或许这样写字的人当中还有人因技术熟练而成为书法家。写字虽然不费力,但写多就知道累了。要想以较少的运动量完成更多的书写任务,加一个长长的硬笔杆就是不二选择。正如我们的筷子,也是用最少的移动去完成从夹菜到送至口中的动作,所需要的只是一段时间的技巧训练,一劳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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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要怎么固定在笔杆上?我们拿个细细的树枝,在树枝一端将毛密密围上一圈,然后用细绳固定。绳子不是问题,抽出植物的纤维就能编成各种各样的绳子,这个我们早就会了。笔杆要再精致点,可以将木条削得很圆滑这样用起来更舒服,这时我们制成了一种不错的毛笔。这样的毛笔在河南信阳长台关1号楚墓和湖南长沙左家公山楚墓都有出土,文物年代在战国中期。一同出土的还有小铜锯、小铜凿、小铜刀,它们是对简牍进行细致加工的必要工具,铜刀用来刮去简牍上写错的字,这些工具与毛笔一起被放置于一个精致的文具匣里。可以想象,考古人员捧起这个“文具盒”时,脸上会出现什么样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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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的人用细竹做笔杆,将笔杆一端劈开一寸左右,夹进软毛,用丝线绑紧,如此就能使毛紧凑密集,吸墨更多。如果更聪明,可以用漆将笔杆刷一遍,再用漆侵染毛的顶部,起到加固作用。漆也不是问题,六七千年以前的浙江河姆渡中就已经有人用漆将木碗刷得光润油滑了。这样的毛笔在湖北省云梦睡虎地出土,考其年代为奈明。一同出土的还有墨块和砚台等书写用品,不过这当然不是最早的墨和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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