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诗词中的平仄,和现代汉语拼音中四声是怎样对应和区分的?( 二 )


这就是“入派三声”(平上去),其实严格讲起来是入派四声。
比如上一篇文章里面柳宗元的诗:
共来百越文身地,犹自音书滞一乡。
其中“百、越”是入声字,在“平平仄仄平平仄”律句中,这两个字到今天发三声、四声,同样还是仄声,所以这个律句无论今古都没有变化。
“一”也是入声字,在旧时是入声字,发仄声,在“平仄平平仄仄平”中是合律的。但在今天发第一声,实际上是阴平,划入平声,平仄关系就变成了“平仄平平仄平平”,四、六关键位置失替,这就不是律诗了。
入派三声之后,变成平声的字,我们在赏析古诗的时候要特别注意,这也是造成格律诗平仄困扰的主要问题。
但是我们今天创作律诗,就完全可以使用新韵,把“一”字作平声来处理。
其实使用古韵平仄和今韵平仄来写格律诗,都是没有问题的。
问题是不要在一首格律诗中同时出现今古韵。你不能第一句用的平水韵,发现第二句平水韵讲不通了,就用普通话来自圆其说——这叫作不古不今,不男不女,不阴不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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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仄格律的镣铐问题
顺便说两句格律的问题。
有人说今天的人写近体诗是自我束缚,这种观点有些狭隘。
我们这么打个比方吧。近体诗是一双精美的鞋子,摆在那里,不招谁惹谁。你光着脚在旁边走来走去也没人管你。但是有人看上了这双精美的鞋子,哪怕不合脚,也愿意穿上试试,说不定能跳出更好看的舞蹈来。
这和打赤脚的你有什么关系?他脚疼,他长鸡眼,甚至为了穿进鞋子而砍掉一两个脚趾头,这是他自愿的,是他愿意承受的代价,和你打赤脚逍遥有什么差别?
你为了脚不疼,愿意打赤脚,他为了更好看,宁愿削足适履——这都是人的选择,没有高低。
不论学不学格律,守不守格律,是诗人的自由选择,你一定要看低别人,只不过是想抬高自己罢了。
个人从来是建议学会格律,学会使用格律赏析前人作品,至于创作中是否使用格律,就好像你拥有了这双鞋子,跳舞的时候穿不穿,取决权就在于你自己。
不要因为有了鞋子,就看不起光脚的,也不要因为没有鞋子,就鄙视追求鞋子的。
别一开口就格律是镣铐什么的,搞清楚闻一多说的“诗歌是带着镣铐的舞蹈”是个肯定句,是对诗歌艺术的赞美。
没有格律镣铐,同样有别的镣铐。
现代诗什么镣铐都没有,也没见几首上得台面的作品啊?
文采、情感和境界的局限,才是诗人最大的镣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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