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无私货”与“蓄私财”:漫谈古代女性的嫁妆所有权,以宋朝为例


 女性|“无私货”与“蓄私财”:漫谈古代女性的嫁妆所有权,以宋朝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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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代,嫁妆奁产成为女家给男家婚帖中的必列内容,嫁妆的多少直接影响到婚姻的缔结。清代,陪嫁物品更是五花八门,嫁妆的多少因家庭贫富也有很大的差异:贫家仅首饰衣服等寥寥数件而已;中等家庭除衣物首饰外,还要再陪送生活用具;而富裕家庭的嫁妆,从衣服首饰,生活用具再到不动产土地甚至金银财宝奴仆和宅院,一样不少。
而在竞争激烈的宋代,无论嫁妆内容是些许首饰还是金银宅院土地,都表达了父母对女儿的关爱,即已对女儿的感情为出发点,同时为女儿婚后的生活地位奠定了经济基础。今天就让我们对于嫁妆是否为妇女个人占有的问题进行讨论。
一、宋代女性的财产私权
(一)儒家孝道文化中妇女的地位
《仪礼》中说到说:“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这就表明在儒家文化中一旦女儿出嫁以后就和宗族脱离了关系。而《礼记》中针对财产提出“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这条被认为反映了儒家以家族利益为中心的思想。
而古代孝道文化使长辈和晚辈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孝道把家庭财产的掌控权给予了父母,一方面,长辈必须抚养子女,另一方面,子女也必须为家庭利益而奋斗。子女不但没有财产支配权,而且他们本身也可以被父母视为可支配的财产,不仅可以被用来交换利益,在遇到灾荒等特殊情况时,甚至可以“易子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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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孝中的“埋儿奉母”就充分体现了古代的孝道。在中国古代以孝道为核心的家庭伦理之下,父母有权支配、分配家产,父母健在时子女就没有相应权利。
宋代女性改嫁盛行,且很多是携带奁产改嫁。宋代女性再嫁现象普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究其根本是宋代繁荣的经济环境。一方面,随着宋代手工业和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整个社会的财富迅速得到积累,直接导致了社会环境的宽松。
另一方面,宋代彻底打破了唐代的市坊分离,人们的活动时间和范围扩大,日常生活娱乐化程度增大,而日益增多的娱乐活动又使得人们的思想更加自由,对于女性再嫁的社会容忍度更高。
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也使得更多女性参与经济活动,势必影响女性自由。许多市民阶层的妇女,受商品经济激励和生活条件限制开始走出家庭,从事纺织、刺绣,甚至经商,女性在家中逐渐掌握一些话语权。
(二)古代妇女是否有奁产所有权?
虽然传统学说都不承认中国古代女性有财产私权,但在宋代时期,妇女无论经济地位还是财产私权的观念都在勃兴,连官府衙门都包容妇女的奁产诉讼,所以不论从社会现实还是法律都可以证明宋代妇女拥有奁产所有权。
而中国也以外国的论文为中心,而忽略了现实。甚至国内的不少学者都认为中国古代一直是家产共有制,没有出现过个体私有财产所有权,日本的学者滋贺修三虽然认为中国古代家庭存在着财产所有权问题,但认为家产的权利主体是家父而不是出现在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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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历史对古代财产权的研究大都忽略了这一特殊时期。宋朝的时代变化,为我们认识中国古代妇女的财产所有权提供了新的角度,也是已有学说的一种偏正。
宋代的经济繁荣,商业发达,无论是农业手工业还是商业都有很大的提高。特别是造船业位居世界首位。宋代时马可波罗之行也将中国的繁荣大肆宣扬,介绍的就是中国两宋时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状况。
宋朝的时候中国很富裕,宋朝甚至被学者认为是这个经济发展的高潮。一时间功利主义思想盛行,催生了宋人的个体财产私有观念,而宋代妇女嫁妆私有权的观念也勃兴起来,当时在此一重大历史进程中的显著折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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