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庙|太庙礼乐文化的传承价值( 二 )


 太庙|太庙礼乐文化的传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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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奭巡行乡里城邑,在一棵棠梨树(即甘棠)下办公宣德,后人为纪念他,舍不得砍伐,《诗经》“甘棠”称颂此事。后世,多以成语“甘棠遗爱”颂扬离任的地方官。百姓称赞他“宁劳一身而不劳百姓”,为数众多的“甘棠诗”是他当年惠政留下的两千多年的口碑。因此,大清官召公被奉为廉吏之祖、清政之源。周武王去世,年幼的周成王继位,由周公、召公两个贤臣辅佐,召公姬奭奉命建造洛邑。不久,姬奭担任三公之一的太保。后来,姬奭又辅佐周康王,开创“四十年刑措不用”的“成康之治”,给周朝八百年江山打下了坚实基础。贾福林说,配享太庙体现了帝制时代的廉政追求。礼乐的作用,是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祖先、人与人的关系。古有五礼——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祭祀之事,是吉礼;因此,祭祖属于吉礼。之所以祭祖,是表示不忘所出。皇帝即位,必告祭祖宗于太庙,表示嗣君是承天命、继父祖之业而即大位的。礼乐文化的着力点,于人是提倡孝道,于国是表彰忠心;因此,敦亲睦族,廉政爱国,成为传统道德。《孔子家语》提到“庙制”:“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谓之祖宗者,其庙皆不毁。”君主去世,后人根据有功与否,确定其庙号。这个“功”,必须是开创之功,王朝的奠基人。其他皇帝,即便在治理国家上有再大的功劳,都只能称“宗”。
 太庙|太庙礼乐文化的传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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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庙大殿两侧,各有配殿十五间,东配殿供奉着有功皇族的神位,西配殿供奉异姓功臣的神位。周朝的功臣配享,按功绩分为六种——对天子尽忠、对国有功、对民有献、能成大事、善治政、有战功。每年冬季时享,按功臣生前职位高低、功绩大小,分别设立神主。有功于社稷的臣子和子民,经皇帝允许,也可以在死后享用太庙的待遇,这些臣子死后将以郡王之礼厚葬。太庙的“太”字,古作“大”,也作“泰”。凡言大而以为形容未尽,则作太。在“大”字下加一点,成指示字“太”,意为“最大”。这一点,当指男人的第一特征,属于生殖崇拜。以“太”为“最大”,证明“太庙”是男性(父系)氏族社会的产物,是男性崇拜的产物。所以,太庙最早供奉的男性祖先,后来太庙供奉皇后是作为“配享”,或说“从祀”,皇帝死后才能“祔”于太庙,即将皇后的牌位和皇帝的牌位归附在一起,这种归附条件严格,不合条件还不行。配享太庙,不是爵位,不能世袭,也不能继承。有丰功伟绩的王公大臣,死后牌位可以放入太庙陪伴先帝,祭礼直接上升到国家祭祀的标准,是顶级无上的政治荣誉。配享太庙是臣子的殊荣,森严的配享制度说明廉政建设是太庙礼乐文化的古老使命。贾福林还表示,太庙与国家本为一体。礼乐文化追求的是中华大一统,太庙是中华礼乐文化的起源地,古圣先贤追求的是万年统绪。太庙无小事,历朝历代把宗庙、太庙、社稷与国家视为一体,统称“江山社稷”。因此,太庙文化的最高价值,在于巩固中华大一统。祭礼是政治典礼,祭权是政治权力的表现;随着政治中心的转移,祭权势必随之改变。太庙祭祖之礼的基础是宗法制,宗法制是由父系(男性)氏族社会的家长制演变而来的,宗法制是统治者按嫡庶系统维护等级世袭、处理内部关系、维护世系统治、安民治国的工具,太庙文化起源于宗法制,宗法制肇始于夏朝。周礼下的宗法制,规定了周室同姓贵族之间的关系,通过联姻规定了周室与异姓贵族之间的关系;周天子和同姓诸侯为兄弟叔伯的关系,和异姓诸侯为甥舅关系。因此,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一个严密、完整的统治结构。1263年,元朝于旧燕京城“初建太庙”。兴建太庙的建议,由翰林侍讲学士兼太常卿徐世隆提出:“世隆奏:‘陛下帝中国,当行中国事。事之大者,首推祭祀,祭必有庙。’因以图上,乞敕有司以时兴建,从之。逾年而庙成,遂迎祖宗神御,奉安太室,而大飨礼成。”1644年,清朝顺治皇帝进入北京,将明代的太庙变成清朝的太庙,而将盛京的太庙称作四祖庙。因此,北京太庙是唯一没有在改朝换代中焚毁、唯一由两个朝代先后连续使用的太庙。主动接受中原的汉文化,是清廷能够入主中原200多年的重要原因。中国古代,不论诸侯国、割据王朝还是大一统帝国,不论作为首都还是陪都,都遵循周礼而建有宗庙、太庙。这不仅是中原汉族王朝的铁律,也是其他族融入中华民族的强有力见证。1949年解放军解放北平前夕,毛泽东派人请梁思成标注了攻城需要保护的古代建筑,第一个是故宫,第二个是太庙。礼乐文化的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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