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自利|墨子重天下之利,从“兼相爱,交相利”解读义利合一的道德价值观( 二 )


蔡元培在肯定墨子爱人如己的伦理原则的积极意义的同时,也给予了“兼爱"伦理观以高度的评价。
二、“尚义,贵利”的义利观
“义”与“利”的关系,是中国思想史上争辩不休的一个大问题。先秦儒家认为义和利是对立的。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说:“何必言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他们认为,对利的追求是造成社会混乱,国家动荡的根源。实际上,儒家也并不是根本不言利,只是要把义放在首位,反对后利而先义罢了。
 而自利|墨子重天下之利,从“兼相爱,交相利”解读义利合一的道德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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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问题上,墨家和儒家有所不同。由于墨子把“利”作为实践“兼爱”的行为准则,因此,在墨子那里,“利”也就是“义”,“重利”也就是“贵义”,二者是统一的。这里有一个对于“利”的不同理解的问题。孔子和孟子所谓的“利”,指的是专“利吾国"、“利吾家"、“利吾身"的狭隘“私利”。虽然他们也提出什么“天下为公”,但这个“天下”只是封建君主的“家天下"。
墨子所谓的“利”,则是“爱利万民”、“天下之利”的“功利”。维护这样的公利,正是仁义的要求,道德的标准。《墨子?贵义》书中说:万事莫贵于义。凡言凡动,利于天鬼百姓者为之,凡言凡动,害于天鬼百姓者舍之。仁人之所以为事者,必兴天下之利,除去天下之害,以此为事者也。这就是墨家关于仁义与利民相统一的基本观点。墨子认为明王圣人必须“爱民谨忠,利民谨厚”凸羽;作为仁人必须能“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判断是非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很明显,在墨家那里,“天下之利"、“人民之大利”,是最高的伦理准则。墨子认为“义”就是“利”,“利”就是“义",主张贵义重利,追求义利合
墨子认识到,人类首先必须求得生存,为了生存,就不能不追求物质利益。所以,避苦求乐、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利,所得而喜也",“害,所得而恶也”。
利和害、苦和乐都是相对的,人们通过比较权衡,利中取大,害中取小,趋利避害,此种行为上至王公贵族,下至贫民百姓莫不如此。“今天之士君子,皆欲富贵而恶贫贱”。这样墨子从人性的角度,论证了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合理性,对人们的求利动机给予了有力地辩护。基于这种认识,墨子力倡志士贤人应致力于“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墨子认为公利,即社会的整体利益是至上的,个人只能作为群体的部件而行动,任何人只有维护并实现了整体利益,个人利益才能得到显现。在他利与自利之间,应该从他利出发到自利。
 而自利|墨子重天下之利,从“兼相爱,交相利”解读义利合一的道德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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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墨子重视天下之利,把“亏人"、“自利”视为人们互不相爱的思想根源,但是墨子并不是笼统地反对“自利",墨子反对的是“亏人"而“自利’’,损人而利己的行为。至于不“亏人"、不“损人"的“自利”,他不仅不反对,而且加以保护。这里的界限就看是不是自食其力。“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凡是农夫“耕稼树艺",妇人“纺绩织季",百工“制作器具一,以至王公大人“听狱治事”,士君子“治理官府"等等,都被墨子视为“赖其力者”,都该有应得的“自利”。反之,“不与其劳,获其实。川别诸如偷人桃李,抢人马牛,甚至攻伐无罪之国,抢占别人的土地和财产,那就是“亏人”而“自利”,是不仁不义的行为。这最清楚不过地表明了劳动者的功利观和道德观。墨子承认个人之“自利",还表现在他对于“民利’’与“自利”关系的理解上。墨子说:“与人谋事,先人得之;与人举事,先人成之。”又说:“利人者,人亦从而利之”;“害人者,人亦从而害之。"墨子这种先人后己,先“利人”然后“人亦从而利之"的思想,一方面表明了劳动者助人为乐的优秀品质:另一方面也是个体劳动者依赖集体力量以保护“自利”的思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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