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云老和尚:感果之时,安然顺受,毫无畏缩,就叫明因识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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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居山方便开示 乙未闰三月十一日(1955年5月2日)
释迦如来说法四十九年 , 谈经三百余会 , 归摄在三藏十二部中 。 三藏者 , 经藏、律藏、论藏是也 。 三藏所诠 , 不外戒、定、慧三学 。 经诠定学 , 律诠戒学 , 论诠慧学 。 再约而言之 , 则“因果”二字 , 全把佛所说法包括无余了 。 “因果”二字 , 是一切圣凡、世间出世间 , 都逃不了的 。 因是因缘 , 果是果报 。 譬如种谷 , 以一粒谷子为因 , 以日光见雨为缘 , 结实收获为果 。 若无因缘 , 决无结果也 。
一切圣贤之所以为圣贤者 , 其要在于明因识果 。 明者 , 了解义 。 识者 , 明白义 。 凡夫畏果 , 菩萨畏因 。 凡夫只怕恶果 , 不知恶果起于恶因 , 平常任意胡为 , 以图一时快乐 , 不知乐是苦因 。 菩萨则不然 , 平常一举一动 , 谨身护持 , 戒慎于初 , 既无恶因 , 何来恶果?纵有恶果 , 都是久远前因 。 既属前因种下 , 则后果难逃 , 故感果之时 , 安然顺受 , 毫无畏缩 , 这就叫明因识果 。
例如古人安世高法师 , 累世修持 , 首一世为安息国太子 , 舍离五欲 , 出家修道 , 得宿命通 , 知前世欠人命债 , 其债主在中国 , 于是航海而来 , 到达洛阳 。 行至旷野无人之境 , 忽觌面来一少年 , 身佩钢刀 , 远见法师 , 即怒气冲冲 , 近前未发一言 , 即拔刀杀之 。 法师死后 , 灵魂仍至安息国投胎 , 又为太子 。
迨年长 , 又发心出家 , 依然有宿命通 , 知今世尚有命债未还 , 债主亦在洛阳 。 于是重来 , 至前生杀彼身命者家中借宿 。 饭罢 , 问主人曰:“汝认识我否?”签曰:“不识 。 ”又告曰:“我即为汝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旷野中所杀之僧是也 。 ”主人大惊 , 念此事无第三者能知 , 此僧必是鬼摊摊来索命 , 遂欲逃遁 。
僧曰:“勿惧 , 我非鬼也 。 ”即告以故 , 谓:“我明日当被人打死 , 偿宿生命债 , 故特来相求 , 请汝明日为我作证 , 传我遗嘱 , 说是我应还他命债 , 请官不必治误杀者之罪 。 ”说毕 , 各自安睡 。
次日 , 同至街坊 , 僧前行 。 见僧之前 , 有一乡人挑柴 , 正行之间 , 前头之柴忽然堕地 , 后头之柴亦即堕下 , 扁担向后打来 , 适中僧之脑袋 , 立即毙命 。 乡人被擒送官 , 讯后 , 拟定罪 。
主人见此事与僧昨夜所说相符 , 遂将该僧遗言向官陈述 。 官闻言 , 相信因果不昧 , 遂赦乡人误杀之罪 。 其僧灵魂复至安息国 , 第三世又股胎为太子 , 再出家修行 , 即世高法师也 。
因此可知虽是圣贤 , 因果不昧 , 曾种恶因 , 必感恶果 。 若明此义 , 则日常生活逢顺逢逆 , 苦乐悲欢 , 一切境界 , 都有前因 。 不在境界上妄生憎爱 , 自然能放得下 。 一心在道 , 什么无明贡高习气毛病 , 都无障碍 , 自易入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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