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国家卫健委通知:血站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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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11月17日发布通知 , 印发《血站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下文简称《指引》) 。 《指引》对血站工作人员防护、工作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医疗废物处理、献血者选择与管理、采供血流程、实验室检测相关要求等都作了详细规定 。
《指引》规定 , 对于曾被诊断为新冠病毒感染者 , 治愈出院后6个月内暂拒献血 。 对每位献血者进行体温测量并准确记录 。 如献血者出现体温≥37.3℃ , 工作人员应当告知献血者暂缓献血 , 安排其离开征询现场 , 并提醒献血者及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医 。
《指引》要求加强献血前教育与征询 。 在原有健康征询的基础上 , 增加《新冠肺炎相关健康状况征询表》 , 了解献血者新冠肺炎相关健康状况 , 甄别献血者是否有重点地区旅行史、接触史或生活史等 。
如献血者出现过下列情况中任何一种 , 建议暂缓献血 , 暂缓时间为相关情况结束后至少28天:本人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曾密切接触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或患者;曾经与新冠病毒感染者 , 或聚集性发病人群有接触或流行病学关联史;近期有境外或者高风险区居住史;曾接受流感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 同时 , 建议健康咨询时 , 对仅有偶尔咳嗽等常见情况加以甄别 。
《指引》规定 , 为了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 血站应当书面告知献血者 , 如献血后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 , 须及时回告血站 , 所告知的事项应当提前告知献血者 , 并请其签名确认知情同意 。 血站应当有专门部门负责接受献血者回告 , 接到回告后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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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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