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银行卡手机卡出借出租涉嫌违法 本月底前不注销将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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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银行卡手机卡出借出租涉嫌违法 本月底前不注销将受处罚】11月11日 , 陕西省公安厅下发《关于敦促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个人(单位)注销开户的通告》 , 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的银行卡、手机卡 , 如不在规定时间内注销或将受到处罚 。
从即日起到 2020 年 11 月 30 日 , 曾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个人(单位) , 要主动前往银行、通信运营商网点注销相关银行账户(卡)、手机卡 。 注销后原出租、出售、出借银行账户(卡)、手机卡的违法行为 , 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理 。 情节轻微的 , 可依法不予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 , 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 对于在规定期限内不注销、不主动收回开户的个人(单位) , 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
(采访人员 石喻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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